金融界站4月9日讯 据发审委2008年第55次工作会议公告,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将于14日上会。
公司拟发行不超越4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份额不超越38.30%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越104,433.9238万股。每股净财物:发行前3.50元/股(按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财物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核算)。
公司的主营事务包含煤炭出产、加工、出售,煤炭综合利用。
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函[2001]513号文同意,由晋煤集团作为主建议人,联合郑州铁路局、湖北鄂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日照港务局(现已更名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燃料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化化肥质料有限责任公司、中煤世界工程设计研讨总院、上海科学院、我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讨总院10家单位一起建议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30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挂号注册建立。公司控股股东为晋煤集团,其持股份额为91.83%。
本次发行的征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次序顺次出资于以下项目:1、收买寺河矿财物和事务882,730 万元;2、大采高综采设备置办47,581万元; 3、两套15#煤层采掘设备置办1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