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如存在没有完结的严重财物重组事项,在前次严重财物重组施行结束并发表施行状况报告书之前,不得谋划新的严重财物重组事项。
6月16日,《证券日报》记者得悉,全国股转体系对挂牌公司严重财物重组的相关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其间,挂牌公司如存在没有完结的严重财物重组事项,在前次严重财物重组施行结束并发表施行状况报告书之前,不得谋划新的严重财物重组事项,也不得因严重财物重组请求暂停转让;挂牌公司如存在没有完结的证券发行,在前次证券发行完结新增证券挂号前,不得谋划严重财物重组事项,也不得因严重财物重组请求暂停转让。
全国股转体系有关负责人表明,挂牌公司因与挂牌公司严重财物重组相关证券反常转让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的,应暂停重组进程,并发表被相关组织立案的暂时公告,挂牌公司延聘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一起发布危险提示公告。挂牌公司因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暂停严重财物重组进程的,在影响重组检查的景象消除后能够请求康复重组进程。
上述负责人表明,挂牌公司因自愿挑选停止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或律师对反常转让无法发表意见或以为存在内情买卖且不契合康复严重财物重组进程要求等原因停止本次严重财物重组的,公司应当再次举行董事会审议停止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发布停止严重财物重组公告,发表本次严重财物重组的基本状况及停止原因,公司证券一起请求康复转让。假如挂牌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要求停止本次严重财物重组的,公司应当及时发布停止严重财物重组公告,发表本次严重财物重组的基本状况及停止原因,公司证券一起请求康复转让。严重财物重组进程停止后,如经核对发现挂牌公司确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全国股转体系可根据相关事务规矩采纳自律监管办法。
上述负责人表明,挂牌公司如存在没有完结的证券发行,在前次证券发行完结新增证券挂号前,不得谋划严重财物重组事项,也不得因严重财物重组请求暂停转让。除发行股份购买财物构成严重财物重组并征集配套资金的状况外,在前次严重财物重组施行结束并发表施行状况报告书前,挂牌公司不得在重组施行期间发动证券发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