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资管方案出资标的内情信息为自己炒股牟利,原广发证券两名职工被判刑。
2016年,原任广发证券财物办理部职业研究员兼广发调集财物办理方案(3号)出资司理陈捷,以及原任广发证券生意事务总部分析师韦海生因涉嫌使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被查询。2017年5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判决书,陈捷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出罚金十万元;韦海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八万元。
2010年4月,陈捷调任广发证券资管部,担任广发调集财物办理方案(3号)出资司理,并于同年9月份开端操作该资管方案。在调任之前,陈捷将之前自己操控的李某冬账户、姜某丁户、蔡某甲革账户、杨某账户、滕某梅账户交给韦海生帮其操作,并表明在详细操作上给韦某供给必要的支撑和协助。依据规定,基金司理不能私自炒股。
依据判决书,为了进步陈捷交给韦海生办理的五个账户的盈余水平,陈捷经过电话、QQ、见面的方法泄漏“广发调集财物办理方案(3号)”预备买入股票的详细价位和时点。韦海生获取信息后,别离使用上述5个账户买入相关股票。查询发现,这个5个账户买卖与广发调集财物办理方案(3号)买卖高度趋同,重合份额大,买卖时刻一致性高。其间,李某冬账户趋同股票40只,占涉案期间(2010年5月1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总买卖股票数的66.67%;姜某丁户趋同股票39只,占涉案期间总买卖股票数的67.24%;蔡某甲革账户趋同股票19只,占涉案期间总买卖股票数的76.00%;杨某账户趋同股票34只,占涉案期间总买卖股票数的48.57%;滕某梅账户趋同股票41只,占涉案期间总买卖股票数的61.19%。
经计算,涉案期间5个账户趋同买卖总金额15亿元,去除各种税费后趋同买卖亏本2381万元。李某冬账户趋同买卖金额2.7亿元,亏本16万元;姜某丁户趋同买卖金额1.3亿元,亏本66万元;蔡某甲革账户趋同买卖金额4.1亿元,亏本701万元;杨某账户趋同买卖金额3.4亿元,亏本562万元;滕某梅账户趋同买卖金额4亿元,亏本886万元;沈某账户趋同买卖金额8941万元,盈余9万元。
广发证券稽核部分2011年发现陈捷与韦海生有“老鼠仓”嫌疑,并将二人解雇。陈捷、韦海生脱离广发之后于2012年建立广东汇谷出资有限公司,陈捷任出资总监、韦海生任副总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