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络拍卖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发现对方私行打着自己企业的称号进行拍卖,北京瑞平世界拍卖行有限公司将搜房的运营者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胶葛为由诉至法院。近来,海淀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宣判。据了解,该案也是我国首例络拍卖不正当竞争胶葛案。
诉称称号遭冒用
瑞平公司起诉称,其系一家有AAA资质的拍卖公司,曾于2012年与搜房公司协作,但两边协作一年期满后没续约。尔后,搜房公司未及时撤回搜房上瑞平公司企业称号等信息,仍将搜房公司作为“搜房拍”的协作伙伴,近两年内共安排房产拍卖400余场次,成交金额超3.8亿元。
瑞平公司表明,因为一同房产拍卖胶葛,其被告诉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这才得知搜房公司未经许可仍一向运用其该企业称号安排房产拍卖。瑞平公司以为,搜房公司仿冒了其企业称号,故将搜房公司诉至法院,恳求判令搜房公司中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补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200万元。
庭审中,搜房公司称因职工离任交代忽略,未撤回搜房上瑞平公司的相关信息,但以为自己不构成仿冒瑞平公司企业称号。
搜房一审被判赔百万
法院经审理以为,搜房公司在搜房中运用了瑞平公司的企业称号,且存在片面差错。
法院终究一审判决搜房公司中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补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宣判后,两边未表明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