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日前出台系列办法促进住宅租借商场开展,加大方针支撑力度,培养商场供应主体,拓宽租借住宅供给途径。其间,对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租借住宅的,由依照5%的征收率减按1.5%核算交纳增值税。
吉林省方案将2016年至2020年作为开展住宅租借商场的培养期,在培养期内对住宅租借从业主体和项目给予方针支撑。对个人租借住宅,不区别用处,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乡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租借住宅所得,折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别的,对采纳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租借不动产的个人,获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借期内均匀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越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方针。
吉林省还将树立住宅租借信息服务渠道,供给房源信息核对、企业存案和租借挂号存案服务。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委托行业协会或第三方组织,采纳科学的计算办法,按区域、用处定时发布房子租金辅导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