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银行站27日公告,称我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补充协议,决定将两边辅币交换协议有效期延伸三年至2019年10月8日。交换规划仍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
中欧两边辅币交换组织,将为两边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展供给流动性支撑,有利于两边贸易和出资的便当化,标志着两边钱银金融协作获得新进展。
2013年10月9日,我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规划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的中欧两边辅币交换协议。
据我国金融信息人民币频道计算,2016年以来,我国人民银行先后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摩洛哥中央银行和塞尔维亚国家银行签署了两边辅币交换协议。
央行发布的2016年第二季度我国钱银政策履行陈述显现,上半年,在人民银行与境外钱银当局签署的两边辅币交换协议下,境外钱银当局共动用人民币981.51亿元,人民银行共动用外币折合48.40亿美元。
6月末,境外钱银当局动用人民币余额210.62亿元,人民银行动用外币余额折合11.09亿美元,对促进两边贸易出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到2016年9月27日,我国人民银行与乌克兰国家银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巴西中央银行、匈牙利中央银行和阿尔巴尼亚银行签署的两边辅币交换协议现已到期,没有续签。自2008年以来,我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35个国家或区域的钱银当局签署钱银交换协议,总额度为31200亿元(不含已失效未续签)。
我国金融信息人民币频道《2015年人民币国际化陈述》显现,2015年,我国人民银行现已先后与苏里南中央银行、亚美尼亚中央银行、南非储藏银行、智利中央银行和塔吉克斯坦央行5家中央银行新签了两边辅币交换协议,总额为570亿元人民币;与澳大利亚储藏银行、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英格兰银行、土耳其中央银行、阿联酋中央银行6家中央银行续签了两边辅币交换协议,总额为784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