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收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揭露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奉告函”),就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弥补。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奉告函》所列问题进行了仔细研讨和逐项答复,现将回复陈述进行揭露发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揭露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陈述》。
公司本次非揭露发行股票事项需要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上述事项的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