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r关于原董事增持方案完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假性r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发表r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董事方案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r告编号:2015-072),公司股东、原董事李炜女士根据对公司未来继续稳定开展r的决心,看好国内资本商场长时刻投资价值,方案在公司股票复牌三个月内,经过r二级商场,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其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公告日累计减持金额的r10%(160 万元)。2015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接到李炜女士的告诉,其已于 2015r年 10 月 12 日完结本次增持方案,现将有关状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意图 李炜女士买入本公司股票归于个人行为,是根据对现在资本商场局势的知道r及对公司未来继续稳定开展的决心所做出的决议。增持人作为公司股东、原董事r增持本公司股票,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决心,利于公司长时刻稳健的开展。 二、本次增持方案施行状况 增持均价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r 股东称号增持方法 增持时刻r(元/股) (股)(元) 二级商场集r 李炜2015.10.127.7705206,000 1,600,723r中竞价 三、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变化状况r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数 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r股东称号r股数(股) 占总股本份额股数(股)占总股本份额 李炜 5,805,4631.16% 6,011,463 1.20% 四、其他阐明r1、本次增持行为契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r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告诉》(证监发[2015]51 号)的规则。r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散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r导致公司实践操控人发生变化。r3、李炜女士许诺在其增持期间及增持完结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r司股份。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