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就恒顺众昇虚伪陈说案,青岛中院采纳演示判定机制,就其中一例案子首先作出了先行判定。判定确定,青岛中程公司应当补偿出资者的出资差额丢失。在该判定收效后,依据演示判定所确定的共通现实和法令适用规范,其它同类出资者索赔案子将得到快速处理。
2018年4月26日,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1号)确定,恒顺众昇存在如下违法现实: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4月21日期间,公司未及时发表多名股东所持有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屡次质押及免除质押状况;就公司出资近3亿美元的印尼工业园建设项目,在出现地质不适合建筑电厂的严峻改变后,公司未及时发表这一可能给股价形成较大影响的严峻事件;公司与ASI公司实质上构成相相联系,但公司未按规则发表前述相相联系,形成对公司与ASI公司签定的严峻合同(金额算计约5.7亿元)构成相关买卖状况的成心隐秘;公司提早承认多个与四川电力签定的严峻合同的销售收入,提早承认的收入算计约8900万元,提早承认的赢利算计约3500万元,构成严峻的虚伪记载行为。
据此,恒顺众昇被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并被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陈肖强、刘涛等14名涉案管理人员被给予正告,并别离处以3-20万元罚款,一起,陈肖强、刘涛还被采纳了5年证券市场禁入办法。
2019年2月,原恒顺众昇发布公告称,因主营事务扩张及战略方向改变,将改变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这一行为与青岛市国资委完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有关。在电力企业市场环境越来越差的状况下,青岛中程作为上市公司,成为了青岛城投集团旗下海外项目的专业运作渠道,在接受青岛城投集团旗下的多个大型海外项目的一起,完结公司本身的事务转型及工业扩张,完成做大做强。关于出资者来说,公司名称的改变不只不会使公司需承当的任何法令义务和职责产生搬运,也就是说,改变前的“恒顺众昇”需承当的损害补偿职责均应由改变后的“青岛中程”承当,实力雄厚的新控股股东的参加,无疑还将极大进步出资者得到实践赔付的决心。
在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4日买入青岛中程(300208)股票,并在2015年8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青岛中程(300208)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