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一、出售财物的概述及停止原因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发表的《关于谋划财物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本次拟出售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部分财物、部分股权或悉数股权等其它或许的财物。本次财物出售,不触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公司运营战略调整,经公司审慎研讨,公司以为现阶段继续推动上述出售财物事项不符合公司现行的发展规划,故公司决议停止上述出售财物事项。
二、停止出售财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谋划出售财物事项没有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署与标的财物相关的买卖协议。本次停止谋划出售财物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活动发生晦气影响,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景象。
公司指定的信息发表媒体为巨潮资讯网(cninfo)和《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一切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示广阔出资者重视公司公告,留意出资危险,理性出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严重诉讼公告
一、本次严重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状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子通知书》(案号:(2021)粤 0304民初 35167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6月10日受理公司与深圳市同舟共创出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胶葛一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状况
原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用腾,公司董事长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第五工业区彩虹科技大楼A6楼(仅限工作)
被告:深圳市同舟共创出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明,公司实行董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业恬然雪松大厦A座5层5b-1深(仅限工作)
诉讼恳求:
1、恳求判令被告向原告付出第二期股权转让款7,350万元。
2、恳求判令被告向原告付出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自2018年4月15日起计算到付清之日,以剩下未付出股权转让价款7,350万元为基数,每日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每日7,350元,现暂计至申述之日,违约金算计人民币8,176.875万元。
3、恳求判令被告承当本案的悉数诉讼费用。
现实和理由:
原告系共青城猎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龙公司”)的股东,持有猎龙公司17.05%的股权。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4月14日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在协议中就到达以下内容:“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付出期限和方法:1、甲方占用猎龙公17.05%的股权,依据原公司章程规则,甲方应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已足额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现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17.05%的股权以人民币15,000万元转让给乙方。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2日内付出股权转让款的51%即人民币7,650万元给甲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1年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7,350万元给甲方。四、违约责任:2、如乙方不能如期付出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付出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形成丢失,乙方付出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践丢失的,乙方有必要另予以补偿。”
依照约好,被告应当在2018年4月14日前向原告付出股权转让价款算计15,000万元,但到原告提申述讼之日,被告只是付出了7,650万元,通过原告屡次敦促,还有7,350万元仍未付出。因被告未准时足额付出,故构成违约,每日违约金为7,350元(73,500,000*0.0001)。
综上,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底子违约,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公司运营形成了极大的影响,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令的相关规则,特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法院依法审理。
三、其他没有发表的诉讼裁定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到达发表规范的小额诉讼事项总金额为1,488.17万元,其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申述方触及的诉讼金额算计为1,355.47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申述方触及的诉讼金额算计为132.70万元。
到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诉讼及裁定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的或许影响
因为本案没有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赢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厉依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继续重视该事项的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五、备检文件
1、民事申述状;
2、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子通知书》。
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