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62股票简称:经纬股份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所发表的信息实在、精确、完好,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该提案的状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触及改变历届股东大会经过的抉择。
一、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2.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35号楼4层101室
3.招集方法:现场联网。
4.招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敬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招集和举行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威卡威轿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
7.会议到会率
(1)股东的一般到会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合计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2,885,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亿股的30.8590%。
到会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885,34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0%。
(二)股东现场到会状况
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5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000%。
到会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合计0人,代表有表决权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股东网络投票
经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885,345股,占公司总表决权的0.4590%。
经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885,345股,占公司总表决权的0.459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到会了会议,公司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选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法,对以下方案进行表决:
(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陈述的方案》已审阅经过。
表决状况:赞同458,255,476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98%;对立4,629,869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放弃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状况:赞同2,255,476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32.7576%;对立4,629,869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67.2424%;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陈述的方案》已审阅经过。
中小股东表决状况:赞同2,255,476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32.7576%;对立4,629,869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67.2424%;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方案》已审阅经过。
表决状况:赞同458,259,476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6%;对立4,625,869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4%;放弃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状况:赞同2,259,476股,占有用表决权股份的32.8157%
中小股东表决状况:赞同2,255,476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32.7576%;对立4,629,869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67.2424%;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关于2021年度陈述及其摘要的方案》已获审议经过。
表决状况:赞同458,257,076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1%;对立4,624,269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0%;放弃4,000股(其间0股因未参与表决默许放弃),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表决状况:赞同2,257,076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32.7809%;4,624,269股对立,占到会人数。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67.1610%;放弃4,000股(其间,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0.0581%。(六)审议经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组织的方案》
表决状况:赞同458,257,076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1%;对立4,624,269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0%;放弃4,000 股(其间,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七)审议经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陈述>的方案》
表决状况:赞同458,259,476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6%;对立4,625,869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4%;放弃0 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状况:赞同2,259,476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32.8157%;对立4,625,869 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67.1843%;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用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见证状况
(一)律师事务所称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名字:黄国宝、郭光文
(三)结论性定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则;到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历合法有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四、 备检文件
1、北京威卡威轿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抉择;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威卡威轿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令定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轿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