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方案:无
一、 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二)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路23号公司会议室
(三) 到会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四) 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王利平先生掌管,因为疫情原因,公司选用现场及视频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举行并表决。会议的招集和举行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矩》等相关规矩。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到会9人,均以视频方法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到会3人,其间蔡俊、任静以视频方法参加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到会本次会议;公司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方案审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方案
1、 方案称号: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陈述的方案
审议成果:经过
表决状况:
2、 方案称号: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陈述及摘要的方案
3、 方案称号: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陈述的方案
4、 方案称号: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陈述的方案
5、 方案称号: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方案
6、 方案称号: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7、 方案称号: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方案
8、 方案称号:关于改变部分征集资金出资项目的方案
(二) 累积投票方案表决状况
1、 关于补充独立董事的方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状况
(四) 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状况
(五) 关于方案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无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隽杰、许多
2、 律师见证定论定见:
本律师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和举行程序、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招集人的资历、审议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契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矩》和《公司章程》的规矩,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四、 备检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定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