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住宅公积金借款需求满意哪些条件?
天津银行住宅公积金借款需求满意哪些条件?
天津银行天津区域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是指以住宅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发放,定向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制作、翻建、大修自有住宅的专项住宅消费借款。
天津银行天津区域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
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目标为借款人家庭(包含借款人、爱人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制作、翻建、大修自有住宅的,一起运用爱人住宅公积金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爱人须一起符合规则的借款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许本市其他有用居留身份;
2、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3、信誉状况良好;
4、未到法定离退休年纪(国家还有规则可延长的,按其规则履行,但更大应未到65周岁);
5、开立住宅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请求借款前接连逐月缴存住宅公积金满1年而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状况;
6、未负有住宅公积金借款债款;
7、具有必定份额的自有资金;
8、赞同依照公积金借款规则供给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