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国银保监会站发布的柳州监管分局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柳银保监罚决字〔2020〕7-10号)显现,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存在违规处理开卡事务的违法行为。柳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邹晓祥、梁秀梅、周丽妮对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违规处理开卡事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柳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邹晓祥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7万元;对梁秀梅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6万元;对周丽妮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6万元。
据我国经济记者查询,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份额40.00%。
天眼查显现,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5月29日在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挂号建立,法定代表人李耀清。公司运营范围包含运营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法令等。
相关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景象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峻或许逾期不改正的,能够责令停业整顿或许吊销其运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历查看录用董事、高档管理人员的;
(二)回绝或许阻止非现场监管或许现场查看的;
(三)供给虚伪的或许隐秘重要现实的报表、陈述等文件、材料的;
(四)未按照规矩进行信息发表的;
(五)严峻违背审慎运营规矩的;
(六)回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矩的办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背法令、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矩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矩处分外,还能够差异不同景象,采纳下列办法: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担任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担任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正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撤销直接担任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必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历,制止直接担任的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作业。
以下为处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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