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消法退一賠三是什么意思
經營者虛假宣傳誤導和欺騙消費者進行購買的,退一指無條件退款,賠三是指應當賠償消費者3倍的損失。
新《消法》對違法經營者規定了“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相比于現行《消法》中的“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大大增加了經營者的受處罰金額,進一步加大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1)退一賠三擴展閱讀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㈡ 退一賠三.退的一歸誰
新消法退一賠三是退還貨款并且賠償三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沒有規定必須退貨退款或者不用退貨,需要消費者跟商家自行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下規定:1、第五十二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2、第五十四條 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3、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