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安徽省粮食作物成长期维护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2年8月10日起施行。
据了解,《规则》是为加强粮食作物成长期维护,保证粮食安全,依据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结合安徽省实践拟定的。清晰适用规则的粮食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所称粮食作物成长期,是指粮食作物从播种到收成的天然成长周期。
《规则》清晰,省人民政府应当将粮食作物成长期维护归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执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农业乡村主管部分担任粮食作物成长期维护的办理和监督作业。天然资源、开展变革、财务、生态环境等部分,依据各自责任对粮食作物成长期维护施行监督办理。清晰了村(居)民委员会、乡村团体经济组织相关使命。
关于青贮饲料,《规则》提出,青贮饲料应当以秋玉米等秋季作物为主。确需青贮下一年春夏日大麦、燕麦、黑麦、密植小麦等其他春夏日作物的,应当在当年10月底前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乡村主管部分存案。因天然灾害形成粮食作物达不到正常产值的,能够青贮。
依据《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割青毁粮行为有权告发投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乡村主管部分应当发布告发投诉方法,并依法处理。违背《规则》收贮成长期水稻、小麦,割青毁粮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乡村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毁粮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