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Stock ownership):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一、由员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二、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量股东经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托付出资协议”,建立代持股联系;三、“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建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践运营公司出资,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四、由信任组织代位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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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场对“抢帽子”的了解还停留在股评黑嘴身上时,我国安全[微博](39.81,-0.57,-1.41%)稳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国安全)的控股子公司安全证券[微博]、安全财物办理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安全资管)、安全人寿[微博]却“协作”起来,以我国安全(601318,SH)自有资金以及稳妥产品为载体,从事着“抢帽子”的操作商场行为。
4月中旬,深圳证监局对安全证券2011年1月4日的《海欣股份直肠癌医治性疫苗价值凸显:股价至少轻视50%》研讨陈述的违规行为给出了结论。
至此,我国安全自有资金先买,安全证券研报随后引荐,股价暴升后安全系资金获利出货的隐秘生意链条,终被曝光。
我国安全2011年的收入、净利润里边,竟躲藏有经过操作二级商场股价而赚取的黑心钱。
安全证券被定三宗罪
2011年1月产生的“研报门”工作,总算在本月有了确定成果。近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途径取得了深圳证监局发给安全证券的这份监管办法函。
这份公函指出,安全证券2011年1月4日发布的《海欣股份(6.67,-0.13,-1.91%)直肠癌医治性疫苗价值凸显:股价至少轻视50%》研讨陈述存在三大问题。
首要,该研讨陈述存在不慎重、不客观的状况,安全证券未能做好对该研讨陈述发布前的质量操控及合规查看,违背了《发布证券研讨陈述暂行规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则》)第十条。
其次,该研讨陈述的编撰进程,遭到安全资管相关人员较多的干与和影响,而安全证券未能采纳有用办法,确保制造发布研讨陈述进程不受利益相关方的影响,违背了《暂行规则》第七条。
第三,该研讨陈述正式发布前,其主要观念已为安全资管有关出资人员所得悉,安全证券未采纳有用办理办法,避免制造发布研讨陈述的相关人员在发布前走漏其内容和观念,违背了《暂行规则》第十三条。
针对安全证券很多违背《暂行规则》相关规则的行为,深圳证监局责令安全证券添加对发布研讨陈述的合规查看并处置有关职责人,并于4月30日前提交执行上述监管办法的详细计划。
“研报门”早被质疑
令人遗憾的是,上述公函既未对外揭露,也未细述“研报门”工作的细节和进程。在两年前,该工作曾广受质疑。
2011年1月4日,安全证券发布了医药行业研讨员凌军的上述研讨陈述,用16页的篇幅,论述海欣股份(600851,SH)是“国内仅有取得SFDA临床同意的高科技肿瘤生物医治办法”的企业,“二期临床医治作用切当,有用率高”、“可仿制性强,可推行至18种以上其他类型癌症”,“慎重猜测新增72亿市值,股价至少轻视50%”。
其时,海欣股份的股价是6.49元 (研报发表前一个生意日收盘价),依据上述研报,安全证券以为该股的合理估值应在12.98元以上。
值得留意的是,只要榜首创业证券在同一天发布研报与之遥相呼应,其他券商对该股全然不关心。这两份陈述出炉后,包含安全证券和榜首创业证券在内的一切券商,再也没有发表过海欣股份的研讨陈述。
即便形成不了研讨界的一致,海欣股份的股价仍是在安全证券的研报面世前后大涨。研报出炉前的三天(2010年12月29日~31日),该股三连阳,累计上涨4.17%;研报发布当天(2011年1月4日),上涨3.54%;研报面世后三天里(2011年1月5日~7日),股价先是缩量连续两个涨停,第三天又涨1.97%,并放出巨量。
假如仅是研报引荐后股价暴升,商场或许可了解为 “研报质量高”,但该股暴升背面的一些数据,揭露出别的的隐情。
上述安全证券研报出炉后的三天里,海欣股份连续呈现三笔大宗生意,生意方座位均是安全资管,三日成交总量达3050万股,成交额达21531.5万元。安全证券和安全资管均是我国安全的控股子公司,到现在,我国安全持有安全证券86.66%的股份,持有安全资管99.98%的股份。作为兄弟公司,一家引荐海欣股份,另一家早早持有并倒仓,再加上海欣股份的股价在此期间连涨,不免不引起质疑。
其时,《每日经济新闻》也曾发文提出质疑:安全资管显着在1月4日之前就持有海欣股份,那么,安全证券这种“先买后推”的行为是否违法?
契合“抢帽子”景象
假如没有大宗生意数据,商场或许无法很快发现安全证券这一“先买后推”的工作。但若联系到研报出炉前后的更多数据,一张由我国安悉数属的多个控股子公司的 “抢帽子”生意利益链条,就逐步显现出来。
在海欣股份2010年年报中,“安全系”就有两个账户位列前十大流通股东:“我国安全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全能-个险全能”以2095万股位列第五,“我国安全稳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以1405万股位列第六。
可见,在安全证券2011年1月4日发布上述研报前,其相关方——我国安全的资金就现已持有海欣股份。
在上述研报出炉后的2011年一季度,海欣股份的股价从6.49元一路拉升至最高15.45元,最大涨幅达138%。
但是,就在海欣股份股价大涨的这个季度里,“安全系”资金却在减持。到海欣股份一季报数据,安全人寿稳妥虽有 “一般稳妥产品”、“团险分红”、“个险投连”等三个账户位列前十大流通股东,但算计持股量削减逾550万股至2948.62万股,我国安全基金的“自有资金”账户则消失在排名之外。
又过了3个月,海欣股份2011年中报发表,“安全系”资金早年十大流通股东中悉数撤离。
由于深圳证监局已给出上述三宗罪的确定,标明该工作并非研讨员个人行为,而是涉及到我国安悉数属多个公司的团体行为。
依据以上现实,商场很简单勾画出一条明晰的操作头绪:我国安全的自有资金和稳妥资金先行建仓海欣股份,我国安全的控股子公司安全证券发布重磅利好研报,使该股大涨。凭借大涨,我国安全的自有资金首要获利撤离,稳妥产品资金也大举出货,直至“安全系”资金彻底早年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消失。
上述操作方法,有商场人士以为便是“抢帽子”。
证监会2007年公布的 《证券商场操作行为确定指引(试行)》第五节“其他方法确定”(二)“抢帽子生意操作确定”一节显现,“抢帽子生意操作”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组织、专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生意或许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揭露做出点评、猜测或许出资主张,以便经过等待的商场动摇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所谓“揭露做出点评、猜测或许出资主张”,其中就包含“从事会员制事务的证券公司或许证券咨询组织,经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站等媒体或运用传真、短信、电子信箱、电话、软件等东西,面向会员对相关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做出点评、猜测或许出资主张的”。
由于安全证券的研讨陈述是经过电子邮件等方法向客户发送的,明显归于揭露做出了点评、猜测或许出资主张。
违法行为应该重罚
关于我国安全“抢帽子”操作商场的违法行为,深圳证监局仅对安全证券采纳监管办法是不行的。
首要,我国安全“抢帽子”操作商场的行为不光违规,还违法。《证券法》第三章第四节“制止的生意行为”规则中,就包含“以其他方法操作证券商场”。
其次,依据法规,监管部门不光要追缴我国安全“抢帽子”的违法所得,还应给予重罚。
虽然无从知晓我国安悉数属资金是在什么价位卖出海欣股份的,但若依据海欣股份2010年年报中“安全系”持有3500万股,该股一个季度最高涨138%核算,我国安全的违法所得就超越2亿元(还不算2011年一季度我国安全其他稳妥产品资金的获利)。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则:违背本法规则,操作证券商场的,责令依法处理不合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许违法所得缺乏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作证券商场的,还应当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给予正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便是说,我国安全应面对的是没收违法所得几亿元,以及几亿甚至十几亿元的罚款。但是,在深圳证监局的监管办法中,仅要求“添加对发布研讨陈述的合规查看并处置有关职责人”。
《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还规则:操作证券商场行为给出资者形成丢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也便是说,在“研报门”工作中亏本的出资者,有向职责者索赔的权力。
由于自有资金的盈亏以及稳妥产品在二级商场出资的收益,均计入上市公司我国安全的收入及净利润,因而,我国安全仅主导海欣股份“抢帽子”生意中就获利的数亿元违法所得,也被计入我国安全的收入及净利润。
律师:公司获利便是公司行为
针对我国安全“抢帽子”操作商场一事,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当事人安全证券。安全证券回复邮件如下:
《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关于海欣股份研报工作,证监会给予了何种监管办法或处分?
安全证券:关于海欣股份工作,安全证券收到了责令添加合规查看次数等办法。
NBD:据悉,当事研讨员凌军早已不在安全证券任职,请问是什么时分离任的?
安全证券:海欣股份研讨陈述由研讨员凌军编撰,安全证券已与其免除劳动合同,该员工于2012年3月30日离任。
NBD:凌军是何种原因离任的?个人辞去职务?公司开除?商场禁入?
安全证券:海欣股份研讨陈述由研讨员凌军编撰,安全证券已与其免除劳动合同。
NBD:除了凌军,是否还有相关人员遭到处分?
安全证券:没有。
NBD:海欣股份工作是个人行为,仍是安全证券甚至我国安全集团的公司行为?
安全证券:个人行为。
NBD:安全证券研讨所的内控结构是怎样样的?是否会存在自营、资管、稳妥等产品购买了某只股票,研讨所 (在知情或不知情的状况下)随后引荐这只股票的状况?
安全证券:公司不存在您说的先买后引荐的现象。
记者又经过电话向安全证券品牌办理部陈子文进行了采访。陈子文表明,凌军是被开除的。依据深圳证监局的说法,“海欣股份研讨陈述的编撰进程遭到安全财物办理有限职责公司相关人员较多的干与和影响”,明显此事非一人所为。对此,陈子文表明,所谓的“相关人员”,指的是“夏侯文浩”,此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立案查询。“研报门”工作是凌军和夏侯文浩两人的个人行为。
本年3月25日,证监会曾发文通报“夏侯文浩涉嫌运用未揭露信息生意股票案”,提到了夏侯文浩曾担任安全资管出资司理,先后担任三个稳妥财物办理账户的详细出资办理工作。不过,证监会通报的确定状况是夏侯文浩运用三个自然人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办理的稳妥财物账户买入相同股票11只,成交金额累计达1.46亿余元,获利919万余元。这一行为与安全资管是否经过 “抢帽子”方法获取暴利并无相关。
已然证监局确定研报违规,我国安全经过海欣股份的暴升获取了暴利是现实,那么这份获利是否归于不合法所得?陈子文表明,他并不能代表集团答复这个问题。
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安全集团品牌部盛总,关于上述疑问,盛总表明对此事并不了解,了解后再答复。应其要求,记者将采访提纲传到了陈子文的邮箱。但到发稿时,记者仍未取得安全方面的进一步回复。
针对安全证券的回应,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以为,我国安全上述行为涉嫌“操作股价”。关于我国安全自有资金的上述获利是否应确定为“违法所得”,严义明以为“有这个或许”。而关于安全证券“个人行为”一说,严义明以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由于上述生意并非为了个人牟利,最终是公司获利,就应该是公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