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18年度赣州法院金融审判状况通报》《金融债款危险防控奉告书》和《2018年度赣州法院金融审判典型事例》。我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我国银行、赣州银行等19家金融机构代表及赣南日报、赣州播送电视台、江南都市报、我国江西、凤凰、客家新闻等多家媒体参与发布会。
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全市法院金融审判状况。上一年共审理金融诉讼案子(仅指当事人一方为银行的案子)8643件,依法维护金融债款69.8亿元。《通报》从金融诉讼案子基本状况、金融诉讼案子特色、金融审判中发现的问题、金融审判首要工作状况、相关主张五个方面剖析了当时金融案子审理的特色、新状况,回应金融案子实践需求采纳的新举措,提出了一系列有待金融机构注重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金融防控主张。
会议一起发布了《金融债款危险防控奉告书》。《奉告书》从合同签定主体、夫妻一起职责、合同签定存在瑕疵、最高额担保债款金额、确保期间、担保物完成次序、典当物现状、展期与担保、诉讼送达地址、撤诉后主张权力十个方面具体梳理了金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危险,向金融机构提出了十条金融债款危险防控主张。
该院发布的十个具有典型含义的金融审判事例,触及刷卡消费发生的债款是否归于夫妻一起债款、夫妻一起债款能否以离婚而革除、运用虚伪身份签定担保合同的效能、合同签名不真实的职责确定、提早回收借款的结果、约好债款与法定典当的权力顺位、金钱质押的建立条件、最高额确保期间约好不明的处理、债款人自己供给的典当物未办理典当挂号的危险、合同约好内容不一致的职责承当等内容。
发布会现场,金融审判庭庭长蒋桥生答复了媒体记者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