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近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揭露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答应〔2019〕1527号)。依据该批复:
1、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揭露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越20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公司债券选用分期发行方法,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结;其他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结;
3、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厉依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征集说明书进行;
4、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依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