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保监会站7日发布的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6号、87号、88号)显现,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虚拟保险中介事务,宁波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榜首百六十一条,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3万元。
高恒对地点组织虚拟车险中介事务问题负有直接办理职责,宁波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榜首百七十一条,对高恒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4万元。
周元璋对地点组织虚拟非车险中介事务问题负有直接办理职责,宁波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榜首百七十一条,对周元璋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1万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榜首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榜首百一十六条规则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办理组织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约束其事务范围、责令中止承受新事务或许撤消事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榜首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财物办理公司、保险专业署理组织、保险经纪人违背本法规则的,保险监督办理组织除别离按照本法榜首百六十条至榜首百七十条的规则对该单位给予处分外,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给予正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任职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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