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及董事长吃警示函近2亿元对外担保未及时完好发表
财经9月9日讯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近来发布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以及安泰集团董事长杨锦龙、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风斌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抉择。
经查,安泰集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完好发表部分对外担保
一是2018年3月22日,安泰集团与交通银行(601328)山西省分行签定《确保合同》,为新泰钢铁1.24亿元流动资金告贷供给连带职责担保,该事项迟至2018年4月21日才发表。
二是2017年12月29日,安泰集团及子公司安泰型钢、宏安焦化与光大银行(601818)签定《确保合同》,为新泰钢铁7700万元流动资金告贷供给担保,其间,公司供给连带职责担保,安泰型钢、宏安焦化以价值9,592.5万元H型钢、精煤供给质押担保。公司未发表该对外担保以及上述一切权受限财物。
上市公司对外供给严重担保归于《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则的严重事情,但公司未及时、完好地发表。上述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榜首款的相关规则。
二、未按规则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
安泰集团现行的《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制定于2010年2月,未能依照《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完善。现行准则存在的问题首要包含:
一是未规则公司进行收买、严重财物重组、发行证券、兼并、分立、回购股份等严重事项时,除填写上市公司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造严重事项进程备忘录。
二是未清晰内情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职责、违背保密规则的职责和经过签定保密协议、制止内情买卖奉告书等必要方法将上述事项奉告有关人员的内容。
三是挂号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不符合规则。
上述行为违背了《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则。
三、未能有用履行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
一是安泰集团2018年一季度陈说、半年度陈说、三季度陈说时,未填写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档案。
二是安泰集团与农银金融财物投资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28日签署《债款转让协议》,该债款重组事项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则的严重事情,但安泰集团未对该事项进行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
上述行为违背了《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的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则,信息发表职责人应当实在、精确、完好、及时地发表信息,不得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信息发表职责人应当一起向一切投资者揭露发表信息。在境内、外商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种类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商场发表的信息,应当一起在境内商场发表。
《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十条规则,上市公司进行收买、严重财物重组、发行证券、兼并、分立、回购股份等严重事项,除依照本规则第六条填写上市公司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造严重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谋划抉择计划过程中各个要害时点的时刻、参加谋划抉择计划人员名单、谋划抉择计划方法等。上市公司应当催促备忘录触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承认。
《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第十一条规则,上市公司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中应当包含对公司部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上市公司能够对其施行严重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情信息管理的内容,清晰上述主体的内部陈说职责、陈说程序和有关人员的信息发表职责。
上市公司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中应当清晰内情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职责、违背保密规则职责和经过签定保密协议、制止内情买卖奉告书等必要方法将上述事项奉告有关人员等内容。
《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第十三条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弥补完善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载(含弥补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买卖所可查询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
上市公司进行本规则第十条所列严重事项的,应当在内情信息依法揭露发表后及时将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及严重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证券买卖所。证券买卖所可视状况要求上市公司发表严重事项进程备忘录中的相关内容。
《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第六条规则,在内情信息依法揭露发表前,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本规则填写上市公司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必备项目见附件),及时记载协商谋划、证明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陈说、传递、编制、抉择、发表等环节的内情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情信息的时刻、地址、依据、方法、内容等信息。
全文如下:
关于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抉择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完好发表部分对外担保
一是2018年3月2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601328)山西省分行签定《确保合同》,为新泰钢铁1.24亿元流动资金告贷供给连带职责担保,该事项迟至2018年4月21日才发表。
二是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安泰型钢、宏安焦化与光大银行(601818)签定《确保合同》,为新泰钢铁7700万元流动资金告贷供给担保,其间,公司供给连带职责担保,安泰型钢、宏安焦化以价值9,592.5万元H型钢、精煤供给质押担保。公司未发表该对外担保以及上述一切权受限财物。
上市公司对外供给严重担保归于《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则的严重事情,但公司未及时、完好地发表。上述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榜首款的相关规则。
二、未按规则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
公司现行的《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制定于2010年2月,未能依照《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完善。现行准则存在的问题首要包含:
一是未规则公司进行收买、严重财物重组、发行证券、兼并、分立、回购股份等严重事项时,除填写上市公司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造严重事项进程备忘录。
二是未清晰内情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职责、违背保密规则的职责和经过签定保密协议、制止内情买卖奉告书等必要方法将上述事项奉告有关人员的内容。
三是挂号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不符合规则。
上述行为违背了《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则。
三、未能有用履行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
一是公司2018年一季度陈说、半年度陈说、三季度陈说时,未填写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档案。
二是公司与农银金融财物投资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28日签署《债款转让协议》,该债款重组事项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则的严重事情,但公司未对该事项进行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
上述行为违背了《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的规则。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第十五条榜首、三项之规则,我局抉择对你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商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仔细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实在进步信息发表质量和标准运作水平,根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6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
2019年9月3日
关于对杨锦龙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抉择
杨锦龙:
近期,我局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查看。你自己在2018年度担任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经查,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完好发表部分对外担保
一是2018年3月2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601328)山西省分行签定《确保合同》,为新泰钢铁1.24亿元流动资金告贷供给连带职责担保,该事项迟至2018年4月21日才发表。
二是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安泰型钢、宏安焦化与光大银行(601818)签定《确保合同》,为新泰钢铁7700万元流动资金告贷供给担保,其间,公司供给连带职责担保,安泰型钢、宏安焦化以价值9,592.5万元H型钢、精煤供给质押担保。公司未发表该对外担保以及上述一切权受限财物。
上市公司对外供给严重担保归于《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则的严重事情,但公司未及时、完好地发表。上述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榜首款的相关规则。
二、未按规则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
公司现行的《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制定于2010年2月,未能依照《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完善。现行准则存在的问题首要包含:
一是未规则公司进行收买、严重财物重组、发行证券、兼并、分立、回购股份等严重事项时,除填写上市公司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造严重事项进程备忘录。
二是未清晰内情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职责、违背保密规则的职责和经过签定保密协议、制止内情买卖奉告书等必要方法将上述事项奉告有关人员的内容。
三是挂号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不符合规则。
上述行为违背了《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则。
三、未能有用履行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
一是公司2018年一季度陈说、半年度陈说、三季度陈说时,未填写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档案。
二是公司与农银金融财物投资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28日签署《债款转让协议》,该债款重组事项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则的严重事情,但公司未对该事项进行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
上述行为违背了《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的规则。
你自己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行为负首要职责,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关于上币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第十五条榜首、三项之规则,我局抉择对你自己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商场诚信档案。你自己应仔细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根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
2019年9月3日
关于对王风斌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抉择
王风斌:
近期,我局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查看。你自己在2018年度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经查,我局发现公司以及你自己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完好发表部分对外担保
一是2018年3月2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601328)山西省分行签定《确保合同》,为新泰钢铁1.24亿元流动资金告贷供给连带职责担保,该事项迟至2018年4月21日才发表。
二是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安泰型钢、宏安焦化与光大银行(601818)签定《确保合同》,为新泰钢铁7700万元流动资金告贷供给担保,其间,公司供给连带职责担保,安泰型钢、宏安焦化以价值9,592.5万元H型钢、精煤供给质押担保。公司未发表该对外担保以及上述一切权受限财物。
上市公司对外供给严重担保归于《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则的严重事情,但公司未及时、完好地发表。上述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榜首款的相关规则。
二、未按规则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
公司现行的《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制定于2010年2月,未能依照《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的有关要求进行完善。现行准则存在的问题首要包含:
一是未规则公司进行收买、严重财物重组、发行证券、兼并、分立、回购股份等严重事项时,除填写上市公司内情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造严重事项进程备忘录。
二是未清晰内情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职责、违背保密规则的职责和经过签定保密协议、制止内情买卖奉告书等必要方法将上述事项奉告有关人员的内容。
三是挂号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不符合规则。
上述行为违背了《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则。
三、未能有用履行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准则
一是公司2018年一季度陈说、半年度陈说、三季度陈说时,未填写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档案。
二是公司与农银金融财物投资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28日签署《债款转让协议》,该债款重组事项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则的严重事情,但公司未对该事项进行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
上述行为违背了《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六条的规则。
你自己作为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首要职责,依据《上币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关于上市公司树立内情信息知情人挂号管理准则的规则》第十五条榜首、三项之规则,我局抉择对你自己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商场诚信档案。你自己应仔细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根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抉择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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