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公告
〔2018〕25号
关于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非金融企业债款融资东西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展银行间债券商场对外开放,优化承销部队结构,推进熊猫债商场健康有序展开,依据《银行间债券商场非金融企业债款融资东西管理办法》(我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款融资东西承销事务相关会员商场点评规矩》(以下简称《点评规矩》)等自律规矩,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动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点评目标为取得非金融企业债款融资东西承销事务资历满一年的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
二、外资银行经商场点评取得B类主承销事务资历的,可展开境外非金融企业债款融资东西主承销事务。
三、依据《点评规矩》第十五条规矩,近三年内有下列景象的,不参加商场点评:(一)因违法违规遭到刑事处分或严重行政处分;(二)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相关主管机关立案查询或许正处于整改期间;(三)因违法违规给商场形成严重后果。
四、本次商场点评适用《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规范》(见附件1)。
五、请参评会员依照《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相关资料阐明》(见附件2)要求的内容与格局,于2018年10月31日17时前将资料清单(见附件3)及详细资料提交至交易商协会秘书处(含电子版资料及相应纸质版资料),资料应实在、精确、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及电子版资料请交送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6号楼18层,交易商协会会员与法令事务部,邮编:100045。
六、请交易商协会债券商场专业委员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心国债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商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和相关商场成员代表依照《点评规矩》及相关规矩合作做好点评作业,并在有用时刻内向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提交点评成果,点评成果应独立、客观、实在。
七、参加商场点评的会员组织应指定专门联系人,并将其联系方式奉告交易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朱文凯江一帆
电话:010-6653807366539169
传真:010-66539038
附件:1.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规范
2.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相关资料阐明
3.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资料清单
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1: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规范.pdf
附件2: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相关资料阐明.pdf
附件3:我国银行间商场交易商协会承销类会员(外资银行类)参加B类主承销事务商场点评资料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