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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是股份还是股票好(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wx头像 wx 2021-11-12 09:00:1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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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上市公司的股份和股票有什么區別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給出資人的股份資本所有權書面憑證。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公司的股東,股票詳細闡述了公司與股東的約定關系,并闡明風險共擔、收益共享和企業管理的責任與權利。它既是一種集資方式,又是企業產權的存在形式,代表著資產所有權。股票的主要特點表現為三個方面:第一,具有不返還性。股票作為股權在法律上的憑證,持有者有權參與紅利分配,并按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不能中途退股索回本金,即只“付息分紅,不退還本金”;第二,具有風險性。購買股票是一種風險投資,投資入股人有按規定獲得收益的權利,又要承擔風險對公司債務負有責任,即“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第三,具有流通性。股票作為一種資本證券,是一種靈活有效的集資工具和有價證券,雖不能中途返還,但可以轉讓、抵押和買賣流通,這種流通性和靈活性是股票的優點也是它的生命力所在

股份是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一般來說擁有超過百分之50的股份就表示依靠收購了

B. 股票與公司股份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2、形式不同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證明。股票就是股份的書面憑證。而股份則是指公司資本的份額,代表著投資者對公司的出資。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股份的形式,所以股份有股票嚴格上不存在本質上的區別,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

3、關系不同

股票與股份互為表里。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證明其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是股份表現形式,屬于可轉讓的有價證券。股份是股票的價值內容。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C.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區別是什么呢

區別如下:

1、設立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①股東符合法定人數為2~50人;②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根據行業不同而定);③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并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⑤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的發起人,其中必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②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③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④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⑥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2、出資額

有限責任公司: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

3、出資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按照其在發起人協議和公司章程中認購的出資數額足額繳付出資。股東如不按期繳付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出資的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時,公司章程中載明的公司全部資本,必須在公司設立時全部發行,并由發起人全部認購。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余股份應向社會公開募集。

4、股份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

5、組織機構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可以設1~2名監事,不設監事會。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特殊形態的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其中創立大會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過程中的過渡機構。

(3)有限公司是股份還是股票好擴展閱讀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

其缺點是由于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范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對于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資,股票可以依法轉讓;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只有最低限度,無最高額規定;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所認購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公司應當將經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過的會計報告公開。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規定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一則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二則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的必要。

D. 股份有限公司 一定都有股票嗎可以沒有股票嗎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持有股份的表現形式,只是未上市的公司股票不可以公開買賣,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須經證券監管部門核準,且必須在國家允許的交易場所內進行買賣交易。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第一百三十九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E. 股份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區別嗎 求具體

F.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有什么本質的區別

作者:衛新
鏈接:hu/question/21921556/answer/20054873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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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者在規模、設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因此適合不同需求的投資者。在選擇公司形式時,應考慮發起人的財產能力、經營能力、長遠需求。
總體特點上,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規模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是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結合,公司運營上具有靈活性,其設立、運作步驟簡單;
股份有限公司則規模龐大,公眾性強,通過發行股票融資,往往股東人數眾多,公司的決策也按持股票數量掌握話語權,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出于保護公眾的目的,無論從設立條件還是設立程序上說,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比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都更嚴格、更復雜。兩種公司形式具體差異表現在:
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2、設立方式及流程差異: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設立流程為 :訂立公司章程——股東繳付出資——驗資機構驗資——設立登記;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并上市融資,但設立流程比較復雜:訂立公司章程——發起人認購股份和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驗資——召開創立大會——設立登記。
3、股東人數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于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上市公司擁有上百萬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東。
4、公司資本規模:除了上海自貿區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外,其余地區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三萬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五百萬元,上市公司五千萬元。目前國務院已經開會要求全國推廣取消最低注冊資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執行細則。
5、組織機構設置規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較簡單、靈活,可以通過章程約定組織機構,可以只設董事、監事各一名,不設監事會、董事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須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定期召開股東大會,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礎上,還要聘用外部獨立董事。
6、股權轉讓與股權的流動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出資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股東會過半數股東同意,因而股權的流動性差,變現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開發行,轉讓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則流動性更高,融資能力更強
7、社會公開:有限責任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向股東公開,供其查閱,無須對外公布,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上市公司要通過公共媒體向公眾公布財務狀況,相比較更難操作,公司財務狀況也難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內幕交易等問題。

G. 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有限公司有什么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它是指全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并通過發行股票(或股權證)籌集資本的企業法人。其特點是: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經批準,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股票可以交易與轉讓;股東不得少于規定人數,每股有一表決權,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公司應公開經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過的會計報告。按股票是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又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一種組織形式。
“控股”指該公司的注冊資金來源,是由一個或多個股東投資占有股份。
“有限”是指責任有限,公司所有控股股東只按照出資比例承擔該公司有關的債務責任。
單從名稱上來是判斷不出是否國企的。應當根據出資人的身份來判斷企業性質。因為目前國家對“國企”的定義已經改變了。只要是國家控股占多數的,都可以視為“國有企業”。

據個例子:如果一家公司由兩個股東控股,其中一家國有企業投資占股份的51%,另一家公司(可以是外資企業,也可是私企)投資只占49%,則該公司是“國企”。

H. 有限公司是募集資金好還是股份出讓好

募集資金,簡單講就是社會上收錢,
當然,看你是何種途徑的募集,是投資,還是慈善,等等

同時,還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規!
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愿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為。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股份轉讓是通過股票的轉讓而實現的。股票轉讓是指股票股份轉讓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讓與他人,從而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本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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