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002515)7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7月8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前奉告书》。
此前,金字火腿于4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奉告书,因涉嫌信息发表违法违规,依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议对公司立案。
金字火腿最新发表的公告显现,浙江证监局查明,金字火腿涉嫌违法的现实首要触及两个方面:一、未及时发表期货交易重大丢失。2021年1月,经董事会审议经过,金字火腿决议展开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事务。2021年8月,公司连续买入生猪期货合约。2021年9月,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公司期货交易员杨某将期货合约卖出平仓。到2021年9月30日,公司期货账户累计亏本5510.53万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2.92%。公司迟至2022年1月27日在《关于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事务的发展公告》中对此予以发表。
二、未及时发表收到大额补偿款。丢失发生后,期货交易员杨某依照查核规则向公司全额补偿。2021年9月29日及9月30日,公司共收到补偿款5510.53万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2.92%。公司迟至2022年1月27日在《关于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事务的发展公告》中对此予以发表。
依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则,浙江证监局拟决议:对金字火腿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相关职责人给予正告,并别离处以罚款。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明,依据《证券法》及虚伪陈说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虚伪陈说证券诈骗行为导致证券出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当民事补偿职责,补偿规模包含:出资差额、佣钱、印花税丢失等。
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均表明,依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期间买入金字火腿股票,并在2022年1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出资者能够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确定为准。
厉健律师提示,出资者索赔应供给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21年8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