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交所官音讯,深交所决议停止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材”)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阅。
2022年1月27日,东和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请求文件的请求》,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请求文件的请求》。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阅规矩》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议停止对东和新材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阅。
东和新材是集菱镁矿浮选、电熔镁出产、定形耐火制品、不定形耐火制品等镁制品出产为主的菱镁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以镁质耐火材料为主的镁制品的研制、出产、出售,主要产品包含电熔镁砂、轻烧氧化镁、定形及不定形耐火制品、菱镁矿石等。
东和新材原拟揭露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越4852万股,原拟征集资金6.98亿元,方案别离用于年产12万吨镁钙砖出产线建设项目、年处理60万吨菱镁矿浮选出产线建设项目、归还银行贷款及弥补流动资金。
东和新材此次发行的保荐组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健实、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