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3月11日发布新闻公报称,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天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推举准则的决议,宣布以下声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今天下午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推举准则的决议》(《决议》),我和特区政府管治团队对《决议》表明坚决支撑和由衷感谢。
政治体制是中心事权,而推举准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决议》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则,彻底合宪、合法。
今次中心自动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的推举准则,是充份考虑了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意图是让香港重回“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正轨,从准则上全面遵循执行“爱国者治港”准则,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并有利于促进香港的长时间昌盛安稳。
特区政府彻底认同《决议》提出修正《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发生方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发生方法和表决程序》应遵从的基本准则:(一)全面精确遵循“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策;(二)保护《宪法》和《基本法》确认的特区宪制次序;(三)保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四)实在进步香港特区管理效能;及(五)保证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的推举权和被推举权。
《决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以上基本准则修正附件一和附件二,我和特区政府将全面合作有关修订作业,并按照经修正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全力推进修正本地相关推举法令的作业,及有用地依法组织和规管相关的推举活动,执行契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新推举准则。
我留意到一个经扩展、有广泛代表性,并能表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推举委员会是完善推举准则的中心要素,而经调整的推举委员会除了原先的提名和推举行政长官功能外,将被赋予推举发生立法会部分议员和提名立法会提名人的新功能。特区政府会就推举委员会五个界别的组成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供给定见,保证推举委员会契合广泛代表性和表现社会整体利益的要求。
《决议》亦提出须为特区各级推举树立资历检查机制,为建立以“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体制供给坚实健全的准则保证。只要让坚决的爱国者出任行政长官、推举委员会委员及立法会议员,“一国两制”才干得以全面精确遵循执行;国家安全、主权和开展利益才干得到保护;香港才干国泰民安,坚持长时间昌盛安稳。
作为特区的行政长官,我会带领管治团队履职尽责,全面精确遵循“一国两制”政策,坚持依法治港,保护《宪法》和《基本法》确认的特区宪制次序,保护国家主权、安全、开展利益和保证香港全局安稳。我坚信在完善推举准则以执行“爱国者治港”准则,阻塞现时准则上的缝隙后,可有用处理近年立法会泛政治化和香港社会内讧不断的困局,然后用好香港的共同优势,并在中心的大力支撑下,拓宽经济,改进民生。
特区政府会持续极力向社会解说完善推举准则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及《决议》的坚实宪法根底。待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修正附件一和附件二后,特区政府会赶快完结修订本地法令的作业,并依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包含疫情开展,有用组织相关的推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