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历: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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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换锚”进入倒计时,8月31日是金融机构与存量起浮利率借款客户定价基准转化的最终时刻。近期,不少银行下发告知称,会提早至8月20日前将未操作利率定价方法的客户主动结转与借款商场报价利率挂钩。
一家国有行的客户经理表明,到现在,该行的大部分借款客户挑选了LPR定价基准。“现在本行现已挨近悉数转化结束。”该客户经理表明,“借款客户经过手机银行或短信告知、银行网点电话等方法能够了解转化细则。本年2月和4月降了两次LPR报价,许多客户将LPR作为房贷定价基准。”
不少借款人反映,银行从3月起就敦促他们尽快将借款利率转化为LPR定价:“银行告知咱们现在转LPR能享用借款利率下降的优惠。假如以为今后的借款利率会下降,就挑选LPR定价;假如以为借款利率会上升,仍是固定利率更合算。”
针对重定价日的挑选,各家银行给客户的挑选权不同。据了解,某些农商行只提供了每年1月1日作为重定价日,还有外资行如花旗银行只提供了借款发放日作为重定价日。记者采访得知,包含工行、建行、中行、交行、农行等银行都提供给借款客户上述两种重定价日选项。
有借款客户质疑这两种重定价日方法是否会影响借款客户的权益?杭州一位借款人的疑问很有代表性:“我在银行初次还款日是2012年5月8日,借款利率为4.41%,转化后利率加点为-0.39%,今后便是按每年5月8日或1月1日LPR报价利率-0.39%确认当年的借款利率。长时间来看,哪种重定价日合算?”
华夏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两种重定价日还款数额距离很小,而且只影响几个月。“对大部分银行来说,常规都是依照1月1日转化借款利率,这样便利核算全体借款余额和利息状况。”张大伟以为,现在挑选1月1日转化将对借款者有利,“这样能够早点享用年内的几回降息,假如按30年、100万元借款来核算的话,月供根本能够节约90元左右。”
对银行来说,年末信贷方针或许收紧,对存量客户房贷核算并无影响,但对新请求借款的客户或许有影响。“一般来说,不存在因为重定价日不同而导致月供压力不同的状况。”易居研讨院智库中心研讨总监严跃进表明,“1月1日今后,若银行信贷方针收紧,或许对新请求借款的人提出加点上调,存量客户在‘LPR+基点’核算中,LPR不会因月初或年头就动摇,基点也是固定的。”
相对于固定利率,LPR是更商场化的产品。本年以来,LPR报价现已下调两次。商场人士以为,LPR报价调整与经济运转状况、房地产方针、流动性投进等相关。受经济复苏影响,未来一段时期的基调仍是引导商场利率下行。
责任编辑: 黄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