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意广阔出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为出资者供给服务,中银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决议自2020年5月2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最低基金比例余额。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
中银我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出资基金、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出资基金、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出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A类比例、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C类比例。
二、调整内容
将上述基金每个买卖账户最低基金比例余额10份调整为“基金办理人不对出资人每个基金买卖账户的最低基金比例余额进行约束”。
三、其他需求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银基金办理有限公司一切。
2、上述基金的基金比例持有人及从来了解上述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出资者,能够登录本基金办理人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危险提示:基金办理人许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准则办理和运用基金财物,但不确保基金必定盈余,也不确保最低收益,在商场动摇等要素的影响下,基金出资存在本金丢失的危险。出资者出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令文件,了解拟出资基金的危险收益特征,依据本身出资意图、出资期限、出资经历、财物情况等判别基金是否和出资者的危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依照出售组织的要求完结危险承受能力与产品危险之间的匹配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