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官昨日发表的2份辽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分决议书——辽市银保监罚决〔2020〕1号、2号显现,天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辽阳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托付未获得合法资历的组织从事稳妥出售活动。
2019年5月起,天安财险辽阳支公司与中燃慧日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燃辽阳分公司”)协作展开民用管道煤气、天然气归纳稳妥(以下简称“燃气险”)事务,鉴于中燃辽阳分公司无稳妥兼业署理资历,由合翔稳妥生意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别离与天安财险辽阳支公司及中燃辽阳分公司签定协议,实践事务由中燃辽阳分公司抄表员进行入户宣扬燃气险产品、辅导客户填写投保单、收取保费并存入天安财险辽阳支公司账户、将投保单留存联交给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等作业,天安财险辽阳支公司出单后,将保费73%的生意费支交给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按其与中燃辽阳分公司签定的协议向中燃辽阳分公司付出保费60%的服务费用。
到2019年11月12日,天安财险辽阳支公司承保燃气险事务43475笔,保费218.63万元;于2019年7月25日和8月22日向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付出生意费2笔,金额合计90.27万元,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和9月3日向中燃辽阳分公司付出服务费2笔,金额合计78.65万元。
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榜首百一十六条“稳妥公司及其作业人员在稳妥事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八)托付未获得合法资历的组织从事稳妥出售活动”的有关规则。
5月7日,辽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榜首百六十一条的规则,对天安财险辽阳支公司处人民币五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同日,辽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榜首百七十一条的规则,对天安财险辽阳支公司总经理方松伶正告,并处人民币一万元罚款。
辽市银保监罚决〔2020〕2号指出,方松伶作为天安财险辽阳支公司总经理,在查询触及的运营期间担任该公司全面作业,一起,燃气险相关事务由方松伶自动找到中燃慧日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协商,相关经办人员均在方松伶指示下作业,且相关财政凭据由方松伶终究签批,应当承当违法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榜首百六十一条规则:稳妥公司有本法榜首百一十六条规则行为之一的,由稳妥监督办理组织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约束其事务范围、责令中止承受新事务或许撤消事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榜首百七十一条规则:稳妥公司、稳妥财物办理公司、稳妥专业署理组织、稳妥生意人违背本法规则的,稳妥监督办理组织除别离按照本法榜首百六十条至榜首百七十条的规则对该单位给予处分外,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给予正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任职资历。
以下为处分原文:
辽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分决议书
辽市银保监罚决〔2020〕1号
被处分单位名称:天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38号1-2层
首要担任人:方松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等有关规则,我分局对天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一案进行了立案查询、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奉告了作出行政处分的现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当事人未提出陈说申辩定见。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着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2019年5月起,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与中燃慧日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燃辽阳分公司”)协作展开民用管道煤气、天然气归纳稳妥(以下简称“燃气险”)事务,鉴于中燃辽阳分公司无稳妥兼业署理资历,由合翔稳妥生意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别离与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及中燃辽阳分公司签定协议,实践事务由中燃辽阳分公司抄表员进行入户宣扬燃气险产品、辅导客户填写投保单、收取保费并存入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账户、将投保单留存联交给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等作业,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出单后,将保费73%的生意费支交给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按其与中燃辽阳分公司签定的协议向中燃辽阳分公司付出保费60%的服务费用。
到2019年11月12日,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承保燃气险事务43475笔,保费218.63万元;于2019年7月25日和8月22日向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付出生意费2笔,金额合计90.27万元,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和9月3日向中燃辽阳分公司付出服务费2笔,金额合计78.65万元。
上述行为有下列依据为证:
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出具的状况阐明、与生意公司的协作协议、有关保费收入和生意费付出财政凭据、与中燃辽阳分公司投保单交接单、客户投保单及体系截屏、相关人员查询笔录等;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出具的状况阐明、与中燃辽阳分公司签定的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燃辽阳分公司开具的有关发票、向中燃辽阳分公司转账的银行回单、相关人员查询笔录等。
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榜首百一十六条“稳妥公司及其作业人员在稳妥事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八)托付未获得合法资历的组织从事稳妥出售活动”的有关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榜首百六十一条的规则,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处人民币五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分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将在处分决议书送达时奉告)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署理银行中的任一家银行进行同行缴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分决议,能够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银保监局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议不中止实行。逾期不实行本决议的,我分局将采纳以下办法:
(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二)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辽阳银保监分局
2020年5月7日
辽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分决议书
辽市银保监罚决〔2020〕2号
被处分人名字:方松伶
住址:沈阳市皇姑区
身份证件品种及号码:身份证21010519****
地点单位名称:天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
职务:天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等有关规则,我分局对天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一案进行了立案查询、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奉告了作出行政处分的现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当事人未提出陈说申辩定见。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着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方松伶作为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在查询触及的运营期间担任该公司全面作业,一起,燃气险相关事务由方松伶自动找到中燃慧日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协商,相关经办人员均在方松伶指示下作业,且相关财政凭据由方松伶终究签批,应当承当违法职责。
上述行为有下列依据为证:
天安财险辽阳中心支公司出具的状况阐明、与生意公司的协作协议、有关保费收入和生意费付出财政凭据、与中燃辽阳分公司投保单交接单、客户投保单及体系截屏、相关人员查询笔录等;合翔生意辽阳分公司出具的状况阐明、与中燃辽阳分公司签定的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燃辽阳分公司开具的有关发票、向中燃辽阳分公司转账的银行回单、相关人员查询笔录等。
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榜首百一十六条“稳妥公司及其作业人员在稳妥事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八)托付未获得合法资历的组织从事稳妥出售活动”的有关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榜首百七十一条的规则,现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正告,并处人民币一万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分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将在处分决议书送达时奉告)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署理银行中的任一家银行进行同行缴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分决议,能够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辽宁银保监局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议不中止实行。逾期不实行本决议的,我分局将采纳以下办法:
(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二)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辽阳银保监分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