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裁判文书发布的一则刑事裁决书,将一犯案团伙勾通银行职工进行借款欺诈的事情公之于众。
在该案中,数位借款人运用虚伪证明资料,对江淮村镇银行开发支行大举施行借款欺诈活动。所骗借款发放后,被犯案团伙经过POS机套现或银行货台取现等方法,依照必定份额进行分赃。
勾通支行处理人员
支行放贷存处理缝隙,让犯案团伙钻了空。
裁判文书显现,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间,为到达运用天津沿海江淮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发放借款上的处理缝隙,然后施行骗贷获利的意图,身为上游中介人员的杜英杰、张显荣、刘铭、于士旺等人在事前串谋下,勾通江淮村镇银行开发支行处理人员周捷、王某1等人施行犯案。
不仅如此,上游中介人员还勾通李万成、孙永顺、牛静等下流中介人员,并由上述下流中介人员首要担任寻觅不符合借款条件、没有偿还才能的借款人。犯案团伙中,亦有担任制造虚伪证明资料的人员,刘铭等人又指派被告人唐丙寅担任制造虚伪证明资料。期间,为在虚伪证明资料上加盖假造的企事业单位印章,刘铭等人又托付高加峰制造虚伪印章。
一系列造假行为完成后,上游中介人员别离指派逾十名借款人向银行借款,对江淮村镇银行开发支行被大举施行了借款欺诈活动。所骗借款发放后,由上述人员经过POS机套现或银行货台取现等方法依照必定份额进行分配。
该案原审判定显现,上述期间,被告人杜英杰参加一起作案7起,涉案金额75万元;被告人刘铭、张显荣、王磊、于士旺参加一起作案14起,涉案金额205万元;被告人唐丙寅参加一起作案8起,涉案金额145万元;被告人李万成、牛静、张文虎各参加一起作案1起,涉案金额别离为20万元;被告人孙永顺参加一起作案1起,涉案金额15万元。
虚伪资料骗贷上百万
2018年7月18日,被害单位江淮村镇银行开发支行作业人员到新业派出所报警称,有人在江淮村镇银行处理借款存在借款欺诈行为。
据江淮村镇银行开发支行孙某的陈说证明,借款人的借款资猜中触及假资料的有作业收入证明、个人征信陈述、房产证以及公积金缴存单等,但有些借款人运用的全都是假资料,有些借款人则是半真半假。
“核实的进程首先是经过借款人预留的电话联络,发现底子联络不上。”孙某称,之后,行里就安排人员展开下户作业,到借款人预留的作业单位和房产证上的地址实地核对,发现单位底子没有这人,房产证上的内容也不是实在的。
涉案清单中所有人都查过一遍,已核实确认过清单上人员运用了虚伪资料,“每笔借款逾期后他们都经过电话催款或是上门催款法进行过催款,但都是电话联络不上人,地址也找不到人,所以没办法进行催款”。
在该案中作为证人的魏某证词称,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其和上级领导周捷、借款中介赵司理,还有许多借款客户,经过运用虚伪证明文件欺诈银行借款,大约借款100多笔,借款数额500万元左右。
被告人刘铭供述,2016年8月中旬至2017年4月期间,他伙同张显荣、于士旺、王磊、唐丙寅、高加峰等人经过制造虚伪资料的方法,伙同借款人对江淮村镇银行施行借款欺诈。在银行放款之后其和同伙与借款人一起将借款分割,导致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给银行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该案一审法院以为,被告人刘铭、张显荣、于士旺、杜英杰、唐丙寅、牛静、李万成、孙永顺、张文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结伙运用虚伪的证明文件,欺诈金融机构的借款。其间刘铭、张显荣、于士旺欺诈数额累计达205万元,杜英杰欺诈数额累计达75万元,唐丙寅欺诈数额累计达145万元,均属数额特别巨大;李万成、牛静、张文虎欺诈数额达20万元,孙永顺欺诈数额达15万元,均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借款欺诈罪,且系一起犯罪;被告人高加峰为别人假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假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一审判定后,9名被告人均表明不服,提出上诉。终究,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决为终审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