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首控世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078,36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协议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刘江东先生部属控股企业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产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完结后,首控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买卖所进行合规性承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处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状况:
本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得悉,金海马公司和首控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首控公司拟经过协议转让的方法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07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刘江东先生部属控股企业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详细变化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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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各方基本状况:
转让方基本状况
公司名称:深圳首控世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40300329562500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慎光
注册资本:5000.00万香港元
居处: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大街金田路2030号杰出世纪中心1号楼60楼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咨询、项目出资信息咨询。
受让方基本状况
公司名称: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510108MA6BTGEM9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江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居处: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175号
经营范围:酒店处理;广告设计、制造;出售:矿产品、建筑资料、钢材、装修资料、化工产品、日用百货、家具、机电设备、安防产品、劳保用品、橡胶制品、冶金资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设备、酒店用品、通讯器材、生果、蔬菜;工程技术咨询。。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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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受让方: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出让方:深圳首控世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甲方受让乙方具有的金路集团49,078,365股股票,占金路集团总股数的8.06%。
合同价格与付款方法:
1.两边洽谈承认,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4.9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240,483,988.50元。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结日之间,公司产生分红、派股等权益分配事项,则本次转让价格及转让数量做出相应调整。
2.各方应在该协议签署后,赶快预备契合深圳证券买卖所要求的就股份协议转让出具承认定见的请求文件、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处理标的股份过户的请求文件;并就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一起建立监管账户,本次买卖分期付出金钱。
在本协议签署并收效并获得深圳证券买卖所法定方法的承认后的次日,由甲方向监管账户付出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0,000.00万元,且该金钱在甲方收到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挂号承认书》或证明甲方已合法具有标的股份相关文件以及其他法定证明文件之前,账户由甲、乙两边一起监管。
3.两边应在获得深圳证券买卖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书面承认后五个买卖日内,一起向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过户请求。甲方应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标的股份《证券过户挂号承认书》或证明甲方已合法具有标的股份相关文件以及其他法定证明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账户付出剩下转让价款,且甲方应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标的股份《证券过户挂号承认书》或证明甲方已合法具有标的股份相关文件以及其他法定证明文件当日无条件合作乙方处理甲方对乙方银行账户的监管免除手续。
4.甲方关于上述金钱的付出,均以乙方实行乙方本股权协议之责任、许诺及确保为先决条件。
5.在本次买卖的过程中,甲乙两边为本次方针股权转让、过户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买卖两边各自别离承当。
协议收效、改变、停止及违约办法: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收效。若因前述有关主管部门导致本协议无法完结或股权无法过户的,甲方所付悉数金钱在该事实产生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悉数划回甲方,了清悉数金钱,协议主动停止,且两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
2.如任何一方违背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陈说和确保、许诺或责任,或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有关陈说和确保是不实在、不精确或存在严重遗失的,另一方有权告诉违约方在告诉指定期限内予以补正,并应当按如下约好补偿守约方因而遭受的实践丢失。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好在任一阶段付出股份转让价款或实行本协议项下的责任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十日内仍未付出或以令转让方满足的方法纠正该等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独停止本协议且甲方应向乙方付出金额为本次买卖价款10%的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好转让股份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日内仍未实行或作出令甲方满足的转让组织,甲方有权单独停止本协议且乙方应向甲方付出金额为本次买卖价款10%的违约金。
3.除本协议还有明确规则之外,本协议的任何改变或停止均应经各方事前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收效。
4.本协议签定后,标的股份被法院或其它有权机关冻住、查封或采纳其它强制办法且自该等强制办法采纳之日起满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单独停止本协议。
5.各方赞同,如本协议签署日起的60日内,仍未能就全部标的股份获得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承认定见的,除各方洽谈一致继续实行本协议外,本协议主动停止。本协议依据本条的约好停止的,各方互不承当任何方法的违约责任;惟各方应赶快采纳全部必要举动以吊销本次股份转让并使其康复到本协议签署前的状况,包含但不限于签署或促进签署合理、必要或恰当的进一步文件,及采纳或促进采纳合理、必要或恰当的进一步举动,获得与吊销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政府机关及深交所、中证登的赞同、豁免、同意、指令、答应、授权、挂号和存案等。
其他条款:
1.除非本协议还有规则,本协议与在本协议签署前的任何其他协议或许诺,一起构成两边关于本协议宗旨的完好协议,如有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好为准。
2.如有未尽事宜,两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平等效能。
3.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并加盖签章之日起建立并收效,即对两边具有约束力。
4.两边实行股权转让协议产生争议,经洽谈未达到解决方案,两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化后,刘江东直接持有公司79,528,41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份额的13.05%,经过金海马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9,078,36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份额的8.06%,算计持有公司128,606,78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份额的21.11%。本次股权转让不触及公司操控权的改变,不存在危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景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背《上市公司收买处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令、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则,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背尚在实行许诺的景象。
2.经查询,首控公司和金海马公司均不归于失期被执行人。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需要各方严厉依照协议约好实行相关责任、向深圳证券买卖所请求合规性承认和向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处理股份转让过户挂号,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可以终究完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4.公司将催促转让两边依照信息发表相关规则及时编制发表《权益变化报告书》,公司将继续重视该事项的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六、备检文件
1.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首控世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9-37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质押再次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得悉,近来,公司大股东、实践操控人刘江东先生再次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质押股份处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事务,详细状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延期购回基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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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状况
到本公告发表日,刘江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528,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5%,本次质押再次延期购回的股份为67,3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4.65%,占公司总股本的11.05%,到本公告发表日,刘江东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9,5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3.05%。
三、备检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协议书
2.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住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