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回复监管问询之后,沸反盈天的两大券商兼并风闻就此暂告一段落。但另一个风闻仍然无解,便是国有大行会不会得到监管答应,由此而取得券商车牌?
证券时报记者留意到,由于证券板块上星期大涨,混业风闻已成业界热门话题,相关猜测也已衍生出多种形式。
中信建投证券非银首席研究员赵然以为,混业可选形式有三:一是全能型银行形式,即商业银行直接展开券商事务,类似于德意志银行的架构;二是银行控股券商形式,即要么打造全新券商,要么参股或控股券商,完成事务协同;三是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该形式下控股的集团主体并非银行,而是包括银行、券商、稳妥、直投等多车牌的归纳金融服务渠道。
三大形式引发热议
记者了解到,这三种展开形式,根本包括了现在券商研报和受访券商人士的主张。
首要,所谓的全能型银行形式,也即券商成为银行的一个部分或事业部。赵然以为,要在这个层面完成混业,现在仍然存在法令妨碍。而从危险管控的视点来看,全能型银行形式易形成危险在集团内不同特点部分之间感染。这个计划还触及方针监管结构、公司安排架构、公司危险操控系统等多方面的调整,实践难度大,或许性相对较低。
一位银职业界人士对记者称,从商业银行法的视点来看,这个形式面对的应战在于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这一条规则了商业银行的运营范围,而证券事务不在其间。当然这一条的第十四款也规则,银行能够运营经国务院银职业监督办理机构同意的其他事务,但证券事务触及分业运营和分业监管的大格式,信任并不那么简略能够取得同意。”
其次,银行控股券商形式,也便是说商业银行作为母公司,旗下参股或许控股证券公司。这个思路实践上包括新设和经过资本运作参、控两个途径。部分券商人士以为,这条途径可稳步推动混业运营,是现阶段最实践、操作性最强的混业展开形式。
新时代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向记者表明,商业银行新设券商形式短期来看难以对现有券商构成实质性冲击;长时刻来看,跟着商业银行逐渐健全混业运营的商业形式,会对中小券商发生实质性冲击,可是这种形式打造航母级券商或许需求较长时刻;并购重组形式较为简略,关于被并购券商是利好。但不管采纳何种方法,都不会对现有职业格式形成大的冲击。
这种形式面对的应战也很实践。由于依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任出资和证券运营事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出资或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出资,但国家还有规则的在外。
虽然清晰制止,但商业银行对获取券商车牌的巴望并未消弭。某国有大行投行部负责人曾对记者表明,该行曾多次向监管部分游说请求取得券商车牌,但不同的监管部分对此事情绪并不共同。
业界和学界的讨论更是习以为常。上一年5月,工商银行出资银行部总经理李峰在《中国金融》宣布题为《应鼓舞商业银行展开股权出资》的署名文章。
清晰提出,应该对部分大型要点商业银行恰当给予混业车牌支撑。李峰主张,监管部分可考虑在恰当机遇,以恰当的方法给予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展开混业运营所需的证券公司、信任公司、基金公司等方面的车牌准入支撑。
第三种形式便是金融控股渠道形式。记者留意到,我国现已存在以光大集团、招商局集团和安全集团为代表的金融控股渠道,这些渠道具有银行、证券、稳妥和信任等车牌,遵从央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子公司层面严格执行分业运营。近来大涨的光大证券、招商证券即为此类券商。有业界人士以为,金控渠道形式虽非新的展开形式,可是银行取得券商车牌或能进一步增强内部协同。
不过也有券商人士表明,这些都是根据简略逻辑的猜测,实践推动中则杂乱得多,比方券商的净财物收益率显着低于银行,从商场化的视点,银行花大价钱买一个不如本身的财物,能否完成事务协同的价值以及两边净财物收益率的提高,都有待进一步评价。
商场化体系、薪酬问题待解
承受采访的业界人士也表明,即使扫除了准则层面的妨碍,一些体系机制方面的妨碍未来也需求留意。完成混业运营后的详细办理中,还有更多细节需求打磨。
有了解银职业监管形式的券商人士向记者表明,“证券职业是一个商场化程度很高的职业,要处理好内部协同和商场化之间的联系。一方面要靠内部协同,即同享银行的客户资源、事务资源等;另一方面要在办理架构和薪酬方面与商场对标。”
其间,前一个问题能够经过行政性指令或许查核手法来绑定,但激励机制则是一个难点。“薪酬太低,券商留不住人;薪酬高了,母行的人也在盯着。”上述券商人士表明。此外,还触及资源分配问题。“比方债券和中票短融等事务,银行有展开,假如成立了新券商,这些事务能够划拨到券商吗?”
“整体来看,这触及处理好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联系,以及集团内部协同和外部商场化的问题,假如能够处理好,就能相辅相成。”上述券商人士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