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1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11 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出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奉告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决定书》等材料,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重整请求,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请求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公司已于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5日别离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重整发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控股股东重整发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年11月10日,公司接到临沂金正大办理人《关于重整发展状况的告诉》,告诉内容如下:
临沂金正大第三次债务人会议已在临沭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于2021年9月2日在国家缓控释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三会议室按期举行。办理人在本次会议上提交了《临沂金正大出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方案(草案)》(以下简称“重整方案草案”),由债务人会议对该重整方案草案予以表决。
鉴于有财产担保债务组和一般债务组未表决经过重整方案草案,仍有债务人表明在表决期限内未完成内部决策程序,无法对重整方案草案发表意见。考虑到充沛保证债务人的权益,办理人向临沭县人民法院请求同未经过重整方案草案的表决组进行洽谈,经临沭县人民法院同意,洽谈期截止到2021年11月9日。
现在,临沭县人民法院同意的洽谈期限已届满,临沂金正大办理人与部分债务人之间的洽谈并未获得一致意见。下一步,临沂金正大办理人将依据现在各组洽谈的状况并结合本案的实践,经请示法院同意后再另行告诉。假如法院不同意延期持续洽谈,或终究洽谈未能达到一致意见且法院不能强制裁决经过重整方案草案的,临沂金正大有被宣告破产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危险。
危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重整存在严重不确定性,有被宣告破产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危险,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留意危险。公司将依据有关法令、法规规则,依据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案子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公司指定信息发表媒体为《证券时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cninfo),公司一切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