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是房子的“养老金”
近来,市住所保证和房产管理局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市区修理资金交存具体状况实际状况,
出台了《关于市区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交存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则》,以此完善修理资金交存准则,保证应交尽交。
具体内容徐州房子修理基金:
依据2015年11月实施的《市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管理办法》对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交存的有关规则,
建设单位处理房子初始挂号前,应当依照物业总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徐州房子修理基金;
在向业主交给房子时,依照政府物管组织的托付收取首期住所专项修理资金。
此次出台的市区产品房住所专项修理资金交存作业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则,开发建设单位在处理前期物业招投标手续时,
应当依照招投标总建筑面积,交存电梯消防专项修理资金并垫交10%的房子本体修理资金,待房子交给运用后,七个作业日内处理清算和退款。
将修理资金相关条款写入产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在产品房预售时,伴随购房款一同,依照合同约好的房子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修理资金。
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结束后十个作业日内,将修理资金交入市物业管理中心修理资金专户。
未售出及自留的产品房修理资金在房子交给运用前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垫交,待房子出售再向购房人收取,一起将修理资金专用收据转交给购房人。
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市物业管理中心树立作业联络机制,房子交给运用前应当核验修理资金交存收据,未交存的,不得交给运用。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规则交给运用的,依照市政府第140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则责令期限补交,逾期不补交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2年11月1日至本规则下发之日期间签定产品买卖合同且已交给运用的产品房,应在处理房子不动产挂号前或初次运用修理资金前由业主交存,
未交存修理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担任催交,仍未按规则交存的,依照市政府第140号令第三十条规则归入诚信档案。
两种途径处理事务:
业主经过“徐州市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微信大众号交存和查询修理资金账户状况。
修理资金交存事务处理网点在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62、6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