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方案:无
一、 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二) 股东大会举行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
(三) 到会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康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四) 表决方法是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矩,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法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矩,会议由董事长徐志豪先生掌管。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到会状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到会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到会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到会会议,公司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方案审议状况
(一) 非累积投票方案
1、 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陈述的方案
审议成果:经过
表决状况:
2、 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陈述的方案
3、 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政决算陈述的方案
4、 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陈述正文及摘要的方案
5、 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方案
6、 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征集资金出资项目停止并将节余征集资金永久弥补流动资金的方案
7、 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相关买卖施行状况及2021年度日常相关买卖方案的方案
8、 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政审计和内控审计组织的方案
9、 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物处置及计提财物减值预备的方案
10、方案称号: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补贴的方案
(二) 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 关于方案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1、 方案7触及相关事项,相关股东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逃避表决,相关表决权不计入有用表决权总数中。
2、 方案5、7、9对中小出资者进行了独自计票。
三、 律师见证状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峰、田无忌
2、 律师见证定论定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有关法令、法规及《股东大会规矩》的规矩,契合《公司章程》的规矩;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人的资历和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合法、有用;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告诉中列明,无新增或暂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四、 备检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令定见书。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