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北京市政府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内筛选、置换相关要求,北京市商场监管局自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管理举动。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则,对发放暂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到期。
据了解,此次专项管理举动加强对产品出售行为的监管。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出售主体监督查看,依法查办出售不合格车辆,假造、冒用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对发现出售带有解速、调速功用等相关器材要加大盯梢处理,从严查办不合法改装、组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关于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包含电动摩托车、晚年代步车等),各区局、分局以综合性商场、修理企业为要点,加大出售无厂名、厂址的蓄电池、充电器以及无照经营行为查办。一起与相关部分交流,加强收回拆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产品流向盯梢,防备将收回处置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违规流入商场。
采纳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标准络买卖和广告行为。催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售电动自行车产品信息以及相关参数的核验、挂号,制止出售不契合新标准和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三无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以及电动自行车解限速产品在平台上出售。针对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出产、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以及制止发布广告的产品或许服务,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规划、制造、署理、发布广告。
一起,要求职业协会加强职业标准,安排企业签定职业自律许诺,强化供货商对其出售途径、出售店面管控;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目录审阅,关于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车型要撤销目录,安排企业仔细整改,并安排展开回查暗访,严厉对进入北京商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把关。
北京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阔顾客:选购契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关于发现出售不契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从事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欢迎拨打北京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告发,北京商场监督管理部分将依法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