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16日丨金城医药(300233.SZ)发布2021年年度成绩预告批改公告300233金城医药,此前发表300233金城医药,估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盈余1.4亿元–1.7亿元300233金城医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盈余1.05亿元–1.45亿元。
批改后300233金城医药,估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亿元-1.1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0.65亿元-0.95亿元。
成绩批改原因300233金城医药:近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金城泰尔”)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下发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告诉书》,要求金城泰尔在2022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完结匹多莫德分散片(国药准字H20060718)上市后临床有效性实验,并向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提交弥补请求且获受理。
2018年3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匹多莫德制剂有关事宜的告诉》(食药监药化管函〔2018〕32号),要求匹多莫德制剂出产企业赶快发动临床有效性实验,并于3年内将点评成果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近两年受疫情影响,研讨受试者入组缓慢,匹多莫德临床有效性实验进展低于预期,未能于规则时刻上报,到现在该临床有效性实验仍在进行中。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告诉书》要求的整改内容以及该《告诉书》对匹多莫德产品销售的影响进行了审慎评价,以为存在减值危险,需弥补计提财物减值预备,然后影响公司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财物、财物减值丢失、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估计将削减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0万元左右。
公司将延聘具有证券事务资历的评价组织对相关财物进行减值测验,终究数据将以公司发表的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为准。因为上述影响发生在财物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同意报出日之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9号—财物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则作为财物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