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江燕 李琪
4月8日,福州市民林先生经过“才智海都”APP反映,他于2019年9月在福州东星轿车修理服务公司花费48万余元购买了一辆北京奔跑公司出产的北京-奔跑轿车。2021年5月,林先生驾驭车辆在鼓岭山道时,车辆忽然起火燃烧。经判定保险公司托付第三方公司进行判定,判定结论为该车辆起火燃烧归于产品质量问题。林先生表明,车辆才购买一年多,便因质量问题产生意外,期望曝光商家,提示广阔顾客。
运用一年多,小车忽然自燃
林先生说,他所购买的北京-奔跑轿车,车辆价款加上车辆购置税合计48万余元,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并向公民产业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
“车辆购买才一年多,且还在质量保修期内,居然在行进过程中忽然起火,对车主而言,真实无法承受。”林先生说,2021年5月,他在驾驭车辆前往鼓岭路上,车辆忽然起火燃烧,尽管及时报警,后消防部分也及时出警救活,所幸无人员伤亡,但车辆及车上物品已被焚毁。
工作产生后,2021年5月7日,公民产业保险公司托付姑苏华碧公司判定后出具的《技能意见书》,《技能意见书》以为,该车辆扫除因为外部火源及外部磕碰等要素引发起火,该车辆起火系因为搭线桥方位产生电气毛病导致。
法院确定产品质量存在缺点
林先生以为上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在向福州东星轿车修理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东星轿车公司”)及北京奔跑轿车有限公司(“北京奔跑公司”)索赔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林先生供给的福州市仓山区公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定书,记者看到,法院审理以为,《技能意见书》扫除案涉车辆因为外部火源及外部磕碰等要素引发车辆起火,并确定车辆起火系因为搭线桥方位产生电气毛病导致。案涉车辆从购买到产生事端相隔不到一年零八个月,在时间短的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便产生电气毛病,可见产品质量存在缺点。
而被告(福州东星轿车修理服务公司、北京奔跑轿车有限公司)提交的车辆合格证、新车交接单及车辆修理简报、北京奔跑出售公司出具的《调查报告》等欲证明车辆不存在质量缺点,但车辆合格证、新车交接单及车辆修理简报仅能体现出车辆表象正常,不能证明车辆不存在质量缺点。《调查报告》则未在指定期限内请求判定,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法令结果。根据相关法令,相关补偿职责应由出产者北京奔跑公司承当。经审理,法院判处北京奔跑公司补偿林先生42万余元等。
原诉被告不服判定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修改: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