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0日丨山西证券(002500.SZ)发布,2022年3月18日,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及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杨丽君、王鑫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处分字[2022]11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相关内容
经查明,中德证券涉嫌违法的现实如下:
(一)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及违法
状况2015年5月26日,乐视网公告请求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2日,乐视网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8月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乐视网向四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10,664.30万股,征集资金47.99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另案查明,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接连十年虚增成绩,其间触及非公开发行申报文件财务数据期间为2012年至2014年及2015年1至6月。2012年至2014年乐视网别离虚增收入8,965.33万元、19,998.17万元和35,194.19万元,虚增赢利8,445.10万元、19,339.69万元和34,270.38万元,占当期发表赢利总额的37.04%、78.49%和470.11%。
(二)中德证券非公开发行保荐事务状况
中德证券别离于2015年6月12日和9月1日出具《发行保荐书》申报稿和终究稿,签字保荐代表人为杨丽君和王鑫,保荐事务收入5,660,377元。
(三)中德证券涉嫌未勤勉尽责
中德证券在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保荐事务中存在:(1)未完好获取和编制前十大客户出售状况;(2)未对事务产生的真实性进行有用核对。
中德证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背《保荐人尽职查询作业原则》第二十二条第七款、第八款及第九款的规矩;涉嫌违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事务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矩;涉嫌违背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矩,涉嫌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景象。乐视网非公开发行签字保荐代表人杨丽君、王鑫是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
以上现实,有相关发行请求文件、中德证券尽职查询作业草稿、当事人询问笔录、当事人供给状况阐明、乐视网虚拟事务的相关依据等依据证明。
依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矩,中国证监会拟决议:
1.对中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正告,没收事务收入5,660,377元,并处以11,320,754元罚款;
2.对杨丽君、王鑫给予正告,并别离处以15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分听证规矩》相关规矩,就中国证监会拟施行的行政处分,中德证券及杨丽君、王鑫享有陈说、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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