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当事人吴某某驾驭农用拖拉机与董某某驾驭的二轮电动车在天边区某路段产生磕碰,导致董某某受伤。事端产生后,董某某被当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因为受害人状况较严峻,家庭状况较困难,无法付出相关医疗费用。得知状况后,民警第一时间奉告受害人家族海南省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基金的相关方针,并开具《救助基金垫支通知书》,指引受害人家族对接三亚网点专员进行请求处理救助基金。
经过专员及时与受害人家族、医院交流,帮忙受害人家族搜集相关资料请求救助基金。很快,五万余元的救助基金垫支款付出到抢救医院,有用缓解受害人家族医疗费用的压力,受害人得到了及时的救治。
什么是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基金垫支费用?
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基金指政府依法筹措用于垫支机动车路途交通事端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悉数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哪些景象契合垫支条件?
有下列景象之一时,救助基金垫支路途交通事端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许悉数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越机动车交强险职责限额的;
2.闯祸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闯祸后逃逸的。
哪些主体能够提出请求?
请求抢救费主体:受害人、受害人近亲属、参加抢救费的医疗组织。
请求丧葬费主体:受害人亲属或殡葬组织。
怎么提出请求?
如有疑问,可咨询全省服务热线12123,0898-68835190。相关请求主体也能够向设置在各市县公安交警部门的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