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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股票代码(德赛电池股吧)

wx头像 wx 2022-04-19 10:30:5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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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德赛电池股票代码,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22年1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德赛电池股票代码,议案中预计了2022年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威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增加对关联方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吴礼崇和杨志超为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该议案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厂房B栋。

(2)法定代表人:罗汉松

(3)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改造、安装调试:工业及家用自动化设备、工业自动化生产线、工装夹具及零件、控制系统及软件,提供技术服务及设备进出口。

(5)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罗仕宏担任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自动化设备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3街4号

(2)法定代表人: 张曙光

(3)注册资本: 10985.500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产品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机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机械技术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公司副总经理段拥政先生担任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号小区(厂房)

(2)法定代表人:曾剑云

(3)注册资本: 70000.000000万

(4)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及配件、电池材料、动力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大数据、物联网、通讯相关领域产品的配件及设备、新能源产品、自动化设备、高精模具及生产线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德赛电池股票代码;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实验室检测及技术服务德赛电池股票代码;能源科学技术研究;软件开发及销售;燃料电池、蓄电池及蓄电池组的研发、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公司属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汇智能的供应商,主要向威汇智能销售原材料,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销售原材料,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为公司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外发加工服务,外发加工服务费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以诚信、公开、公平为原则进行具体协商,并同意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具体交易价格、金额及内容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需求而预计,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新增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发生。公司依法合规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2-02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德赛西威”)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1月2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166号文 《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20日缴纳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8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差异35,000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制订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1年5月根据《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该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于2017年12月20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活期基本存款额度均为50万元,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前期情况:由于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减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上述变更为以前年度发生变更,本年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前期情况:2018年1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32,567.4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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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为以前年度发生的置换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前期情况:2018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6月公司从“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5,011.39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5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期情况: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4月28日公司从“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7日,公司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期情况: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1,796.16万元转出,并将截至2020年10月2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0-12月,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70.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41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2)本期情况: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1年8月2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85.26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2,203.86万元)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1年9月,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085.66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9月17日完成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从2021年5月调整至2022年6月;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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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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