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称号: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炭素”)。
● 本次担保金额:方大炭素新资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供给担保1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举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暂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供给担保的方案》,赞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请求处理归纳授信10,000万元供给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二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称号: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建立日期:2002年5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叁佰贰拾陆万元整
运营范围:炭素制品制作,钢材、冶金资料出售,炭素新产品开发、规划(依法须经赞同的项目,经相关部分赞同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
公司持有抚顺炭素65.54%的股份,归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抚顺龙晟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抚顺炭素34.46%的股份。
到2018年12月31日,抚顺炭素总资产151,019.05万元,负债20,590.44万元,净资产130,428.61万元;2018年度完成运营收入138,110.99万元,完成净利润63,203.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方法: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二年
上述担保协议没有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一起洽谈确认。
四、董事会定见
公司董事会以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供给担保是依据其生产运营的需求作出的,有利于进步控股子公司融资才能。抚顺炭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54%的股份、抚顺龙晟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4.46%的股份,抚顺龙晟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抚顺炭素的股东,以财政出资为主,未实践参加运营,一起考虑到公司对运营和财政抉择计划有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控抚顺炭素资信情况,因而抚顺炭素本次银行授信拟不再由抚顺龙晟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供给相应担保也不要求控股子公司对公司进行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定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供给担保的事项已严厉依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相应的抉择计划批阅程序,实行对外担保的信息发表责任,不存在违规行为及危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景象,独立董事赞同上述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到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5,000万元(公司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给担保额度11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归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90%。其间,公司为子公司供给担保10,000万元(归于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供给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归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79%。无逾期担保。
七、备检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暂时会议抉择;
(二)被担保人运营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