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历: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督查组、浙江省纪委监委音讯:日前,经中心纪委国家监委同意,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督查组、浙江省温州市监委对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倪贤孟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查询。
经查,倪贤孟违背政治纪律,对立安排检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背中心八项规则精力,屡次违规收受礼品和公车私用;违背廉洁纪律,使用职务便当,协助其亲属承揽借款客户的工程项目;违背日子纪律。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使用职务便当,协助有关企业获取借款,与别人一起收受巨额财物,涉嫌纳贿违法。
倪贤孟身为中心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损失理想信念,违背初心任务,对党不忠诚、不厚道,严峻违背党的政治纪律、中心八项规则精力、廉洁纪律、日子纪律,弃守危险底线,形成国有财物特别重大损失,是在金融危险背面搞糜烂的典型。倪贤孟的行为严峻违背党的纪律,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纳贿违法,性质严峻,情节恶劣,应予严厉惩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置法》等有关规则,经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研讨,决议给予倪贤孟开除党籍处置;经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督查组研讨,决议给予倪贤孟开除公职处置;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交。
倪贤孟简历
倪贤孟,男,汉族,1965年年8月生,浙江乐清人,在职研讨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科员;
1993年12月至1996年12月,历任浙江省证券挂号中心业务部副司理、司理;
1996年12月至1998年12月,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杭州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贷管理部副司理、司理;
1998年12月至2003年4月,历任国家开发银行杭州分行信贷一处、财物保全处、客户一处处长;
2003年4月至2006年7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客户一处处长;
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任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7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0年11月,因大额不良借款被问责遭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置,降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一级司理。
(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督查组、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