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股份高份额质押、冻住,威龙股份收监管函
新京报讯10月10日,上交所向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监管作业函,就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王珍海股份质押、冻住事项清晰监管要求。
依据威龙股份10月7日公告,山东龙口乡村商业银行因金融告贷合同胶葛,请求对威龙股份控股股东、实控人王珍海所持有的1178.3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306.51万股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冻住,冻住期限两年。
到该公告日,王珍海持有威龙股份47.23%的股份。本次股份被冻住后,其持股累计被冻住数量为1484.82万股,占其持股的13.69%,占威龙股份总股本的6.47%。而依据威龙股份2019年半年报,王珍海其时已质押8528.9万股股票,占悉数持股的78.63%。
而在9月27日,威龙股份宣告,王珍海将7.7%持股质押给山东龙口市道恩盛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首要用于资金周转,其累计质押股权的份额已达100%。威龙股份表明,王珍海不存在平仓危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景象。
针对王珍海股权高份额质押及告贷胶葛问题,新京报记者曾在10月8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威龙股份证券事务部,作业人员答复称,王珍海股份质押首要用于资金周转,但相关资金并未用于上市公司。此次告贷胶葛也系王珍海个人行为,所借资金与上市公司无关。
新京报记者郭铁
修改李严校正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