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不能再自称“国酒”:李保芳宣告本月底将弃用“国酒茅台”商标
我国财经6月12日讯(记者李静)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今天表明,“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现在已延聘世界尖端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扬计划。
揭露材料显现,早在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开端提出“国酒茅台”商标请求,但请求未经过。
2010年6月9日,茅台集团再次在第33类商标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请求,并于2012年6月26日取得注册请求开始审定。但2016年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决议,对茅台集团“国酒茅台”商标及图不予注册。
商标局指出,该商标注册请求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则:请求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点评性意义,若由茅台集团永久性地独占运用,简单对公正的市场竞争次序发生负面影响,因而,商标局决议,对“国酒茅台”商标及图不予注册
据了解,2015年最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九条规则:“广告不得有下列景象:运用‘国家级’、‘第一流’、‘最佳’等用语。”而《含“我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检查审理规范》也明确规则:“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请求,或许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张宣扬并带有欺骗性’、‘缺少明显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茅台集团不服这一决议,向国家商标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复审请求。2018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决议,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2018年7月下旬,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申述讼,申述商评委,要求商评委吊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议,就不予注册复审请求从头作出决议。
但诉讼未及开庭就引发外界较大重视,汾酒、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多家名酒企业纷繁联合上书,对立“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随后,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于同年8月发布《马上请求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子申述的声明》,并“向国家商标标评定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明诚挚抱歉”。
李保芳在致歉信中表明,将充沛尊重和了解商评委作出的复审决议。这次诉讼系内部管理不善、作业联接不畅所造成的,茅台对此将深刻反思。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国酒茅台”的商标多年来一向未获国家商标局同意,但茅台一向以“国酒”身份,进行品牌推行和广告宣扬,央视新闻联播前“国酒茅台,为您报时”的电视广告已连播多年。
如依照国家商标局的上述解说及《广告法》的相关法条,“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构成夸张宣扬并带有欺骗性”,茅台集团不光未来在品牌推行和广告宣扬中,不能再运用“国酒”的称谓,并且或许还将因而前乱用“国酒”称谓而遭受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