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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社会责任基金_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wx头像 wx 2022-04-14 09:24:3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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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规划规划研讨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定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一、征集资金基本状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证监答应[2017]1163号文件《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规划规划研讨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安徽省交通规划规划研讨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8,1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4元/股,征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7,7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0,807,100.98元后,实践征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920,899.02元。上述资金到位状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会验字4846号”《验资陈述》。

2019年01月29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关于改变部分征集资金出资项目的计划》,改变首要结合公司最新实践需求,对原“进步公司生产才能建造项目”、原“进步公司研制才能建造项目”、原“营销与服务络建造项目”三项目内详细建造计划、构成明细和征集资金在各项目中的出资金额进行调整,增加了“事务布局股权出资项目”,详见《安徽省交通规划规划研讨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变部分征集资金出资项目的公告》,“事务布局股权出资项目”出资金额为3030万元,包含出资“甘肃天成道桥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四川天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子项目,出资金额别离为330万元、2700万元。

二、已签定的《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状况和已开立的征集资金专户状况

公司和保荐组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别离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经营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桐城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签定了《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安徽省交通规划规划研讨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定征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征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状况如下:

三、本次《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定状况和征集资金专户的开立状况

为标准公司征集资金的办理和运用,维护出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逐个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和运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等相关法令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的要求,对改变新增的“事务布局股权出资项目”,公司和保荐组织国元证券、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别离于项目施行主体甘肃天成、四川天设签定征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征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状况如下:

四、《四方监管协议》的首要内容

1.公司已在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征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2301012400521603,该专户仅用于“事务布局股权出资项目-甘肃天成”的征集资金存储和运用;账号8112301012200522924,该专户仅用于“事务布局股权出资项目-四川天设”的征集资金存储和运用。前述专户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处。

兴业社会责任基金_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一起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办法》等法令、法规、规章。

3.国元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组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作业人员对公司征集资金运用状况进行监督。

国元证券许诺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事务办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征集资金办理制度对公司征集资金办理事项实行保荐责任,进行继续督导作业。

国元证券能够采纳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查询、书面问询等方法行使其监督权。公司、甘肃天成或四川天设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合作国元证券的查询与查询。国元证券对公司、甘肃天成或四川天设现场查询时应当一起查看专户存储状况。

4.公司授权国元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孔晶晶、佘超在专户存储银行经营时间内能够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材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精确、完好地向其供给所需的有关专户的材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状况时应当出具自己的合法身份证明;国元证券指定的其他作业人员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甘肃天成或四川天设专户有关状况时应当出具自己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存储银行按月向甘肃天成、四川天设出具实在、精确、完好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公司和国元证券。

6.甘肃天成或四川天设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越5000万元且到达发行征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甘肃天成或四川天设应当及时以传真方法告诉国元证券,一起供给专户的开销清单。

7、国元证券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替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替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告诉专户存储银行,一起按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告诉替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法。替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能。

8.专户存储银行接连三次未及时向公司、甘肃天成或四川天设、国元证券出具对账单向国元证券告诉专户大额支取状况,以及存在未合作国元证券查询专户景象的,公司、甘肃天成或四川天设能够自动或在国元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停止本协议并刊出征集资金专户。

9.国元证券发现公司、甘肃天成或四川天设、专户存储银行未按约好实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现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陈述。

10.四方监管协议自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收效,至专户资金悉数开销结束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规划研讨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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