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锦秋:应遏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
熊锦秋
据统计,仅深交地点2018年就发现并处理了20单触及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违规事项。笔者以为,应赶快采纳有用办法,遏止控股股东以及实控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
虽然2006年证监会联合有关部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整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作业的告诉》,其间规则“树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前清后欠问题产生”,但到目前为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上一年下半年以来,受商场融资环境改变、高份额股票质押等要素影响,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周转困难,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有所昂首。
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方式趋于多样化、复杂化,有的经过银行资金划转、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支各类开销或拆借资金,有的要求上市公司为其虚开收据质押融资、付出虚拟的买卖金钱,有的盗用或假借上市公司名义告贷。大股东把上市公司当作自己的提款机,侵犯了上市公司法人产业权的完整性,严重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本质是上市公司管理问题。《公司法》第3条规则,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于股东之外的社团法人,彻底依法自主经营。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最高权利组织,董事会是股东大会日常署理组织,在笔者看来,之所以一些上市公司没有构成独立的法人产业权和人格化利益主体,沦为任由大股东支配的东西,关键是董事会这个层面缺少独立性。
事实上,若投资者可以决议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即被以为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在A股商场,投资者具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自然而然觉得上市公司便是它的,要避免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行为,笔者以为就必须淡化“控制权”观念,要从董事会这个层面保证与大股东的相对独立性,董事会要坚决保卫上市公司法人产业的独立位置。这方面处理办法,一是可规则自然人大股东不得亲身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二是任何大股东提名董事人选不得超越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三是大股东不得提名监事或独立董事人选,而要更多吸收中小股东利益代表以及独立公平的第三方,要强化对董事会的监督制约。
关于大股东现已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还未归还的,要加大清欠力度。上述《告诉》规则,各级地方政府首要担任人应直接担任清欠作业。笔者以为,世易时移,清欠作业应由各地证监局来担任,和谐当地政府清查大股东的资金去向,保证清欠作业的公平性、独立性和专业性。当然,对国有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各级地方政府国资监管部分应实在实行出资人职责,和谐处理资金、财物来历,催促国有企业处理资金占用问题。
掏空上市公司是一种危害中小股东利益、影响商场和社会安稳的恶劣行径,为此《刑法修正案(六)》专门增设了“背约危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法主体包含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及指派董监高施行相关行为的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大股东长时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乃至不予归还,或许构成上述“背约危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此外,大股东假借上市公司名义告贷,还或许构成《刑法》中的其他罪名。要依照《刑法》规则,严峻打击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增强对相关主体的法令震慑力。
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买卖所、证监部分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早发现问题预兆。紧密的信息发表是发现违法违规预兆的最有力兵器,主张完善年报等定时陈说的发表格局,划出一个独自章节,专门发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状况,以及相关头绪、信息,然后强化投资者、言论、社会等多方监督。一些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的定时陈说却没有反映,这些信息发表或许存在遗失性虚伪陈说,要严峻追查大股东、上市公司等信息发表义务人的信息发表职责,因为担任年报审阅的中介组织也难辞其咎,还应追查中介组织职责。
总归,大股东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一个老问题、老毛病,这个病拖延不治阐明A股基础性准则还存在不少坏处,应该赶快完善基础性准则,从根上对症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