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添加、否决或改变计划的状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触及改变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状况。
一、会议举行的状况
1、会议举行时刻:
现场会议举行时刻:2019年5月21日下午13:30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体系进行络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投票体系进行络投票的开端时刻至投票完毕时刻期间的恣意时刻。
2、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
3、现场会议举行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宁大道5729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股东大会的招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建新先生
6、会议举行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纳现场会议与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公司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体系和互联投票体系向公司股东供给络方法的投票渠道,流通股股东能够在络投票时刻内经过上述体系行使表决权。
7、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举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计划》,决议举行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举行契合有关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矩。
二、会议的到会状况
1、股东到会的整体状况:
经过现场和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54,567,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7234%。
其间: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83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002%。
经过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53,733,6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231%。
2、中小股东到会的整体状况:
经过现场和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60,067,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445%。
其间: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33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214%。
经过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53,733,6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2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以现场方法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令意见。
三、计划审议和表决的状况
1、审议经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陈述》。
总表决状况:
赞同153,941,477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47%;对立615,44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2%;放弃11,0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状况:
赞同59,441,477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71%;对立615,44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6%;放弃11,0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2、审议经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陈述》。
赞同153,819,277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57%;对立737,64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2%;放弃11,0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
赞同59,319,277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37%;对立737,64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80%;放弃11,0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3、审议经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陈述》。
赞同153,889,477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11%;对立484,64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5%;放弃193,8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4%。
赞同59,389,477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05%;对立484,64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68%;放弃193,8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6%。
4、审议经过《2018年度陈述全文及摘要》。
赞同153,889,477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11%;对立484,64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5%;放弃193,8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4%。
赞同59,389,477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05%;对立484,64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68%;放弃193,8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6%。
5、审议经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赞同153,878,477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40%;对立484,64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5%;放弃204,8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
赞同59,378,477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22%;对立484,64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68%;放弃204,8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09%。
6、审议经过《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组织的计划》。
赞同153,882,277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64%;对立491,84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2%;放弃193,8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4%。
赞同59,382,277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86%;对立491,84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88%;放弃193,8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6%。
7、审议经过《关于对辽源城投担保事项进行置换的计划》。
赞同154,410,677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3%;对立156,74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4%;放弃5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赞同59,910,677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82%;对立156,74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9%;放弃5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8、审议经过《补充赵子琪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计划》。
赞同154,075,677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15%;对立491,74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1%;放弃50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赞同59,575,677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5%;对立491,74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86%;放弃50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四、律师出具的法令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律师、张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令意见。该法令意见以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契合法令、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矩》和《公司章程》的规矩;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历及招集人资历合法有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五、备检文件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令意见》。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