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买卖规则创业板股票的买卖单位为“股”,出资基金的买卖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缺乏100股(份)的证券,能够一次性申报卖出。
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化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的买卖规则除上市首日买卖危险操控准则外,创业板买卖准则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买卖规则》。
涨跌幅份额:20%(自2020年8月24日开端,涨跌幅从10%调整为20%)
交割准则:T+1接连竞价时刻:
9:30----11:30
13:00----14:57
创业板“炒新”三防地
较当日开盘价初次涨跌20%时,可暂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初次涨跌50%时,可暂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初次涨跌80%时,可暂时停牌至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