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取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契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收到招商局集团告诉,本次可交换债券现已完结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19招商EB”,债券代码为“117125”,实践发行规划为15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1%。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完毕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交换债券到期日前三个交易日止,即自2019年9月16日至2022年3月9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可交换债券后续发展及时实行发表责任。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